杭氧股份: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杭氧股份: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19年11月08日 18:20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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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史杰文先生和董事顾昶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史杰文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顾昶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职后,史杰文先生及顾昶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史杰文先生及顾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史杰文先生和顾昶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和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史杰文先生及顾昶女士在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史杰文先生及顾昶女士在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补选 2 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郑伟先生、华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伟先生及华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新任董事的任期自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如前述两位候选人当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符合条件的提名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9 年 11 月 13 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期限届满后,本公司不再接受任何董事候选人推荐。

   (2)在上述推荐期限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候选人,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2)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19 年 11 月 13 日 16:3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5)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严萱超

   3)联系电话:0571-85869388

   4)传真:0571-85869076

   5)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 592 号弘元大厦证券部办公室。

   6)邮编:310014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8 日 附件:

   郑伟先生简历

   郑伟,男,1983 年 11 月出生,汉族,法学学士,中共党员。2005 年 7 月起曾任浙江省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员、浙江省衢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浙江省衢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浙江省衢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副科级、正科级秘书、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正科级秘书、副处长级秘书、督查室副主任、正处长级督查专员等职,现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云栖城市大脑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郑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郑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华为先生简历

   华为,男,1981 年 12 月出生,汉族,法律硕士,中共党员。2002 年 9 月起曾任浙江省义乌市公证处现场监督员、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企管专员、主任助理、副主任(主持工作)、杭州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助理、杭州华东医药集团贵州中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华东医药寿昌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监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职工董事、综合办公室主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综合专项组组长、云栖城市大脑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现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杭州国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钱 塘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华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华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华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杭氧股份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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