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晋01民初228号、238号、301号、322号、323号、324号、362号、372号《民事判决书》。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0日、4月30日发布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9、临2019-021)。
三、判决情况
1、关于(2019)晋01民初228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损失11,462.88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喻云杨投资损失人民币2,292.58元;驳回原告喻云杨的其它诉讼请求。
2、关于(2019)晋01民初238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损失85,270.2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向丽投资损失人民币28,536.96元;驳回原告王向丽的其它诉讼请求。
3、关于(2019)晋01民初301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87,025元,佣金和印花税损失174.05元,合计87,199.05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蓉蓉投资损失人民币17,439.81元;驳回原告李蓉蓉的其它诉讼请求。
4、关于(2019)晋01民初322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共计73,924.65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吴幼香投资损失人民币14,784.93元;驳回原告吴幼香的其它诉讼请求。
5、关于(2019)晋01民初323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共计52,765.73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勇投资损失人民币10,553.15元;驳回原告陈勇的其它诉讼请求。
6、关于(2019)晋01民初324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共计82,016.13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徐程宽投资损失人民币16,403.23元;驳回原告徐程宽的其它诉讼请求。
7、关于(2019)晋01民初362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10,972元。
判决结果: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潘静投资损失人民币2,194.4元;驳回原告潘静的其它诉讼请求。
8、关于(2019)晋01民初372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10,152元。
判决结果: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谢培华投资损失人民币2,030.4元;驳回原告谢培华的其它诉讼请求。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公司将综合研判后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上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六、备查文件
(2019)晋01民初228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01民初238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01民初301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01民初322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01民初323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01民初324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01民初362号《民事判决书》;
(2019)晋01民初372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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