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回应!白云山:“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不影响商标权交易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叶碧华,陈晓琪 广州
商标专用权虽然进行了转手,但其侵权纠纷却未曾了断。
7月2日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600332.SH)发布最新公告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予以回应。公告显示,目前“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处于二审诉讼阶段,由于本次案件系商标侵权纠纷,不涉及到“王老吉”系列商标权属争议问题,不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收购广药集团拥有的 “王老吉”系列 420 项商标专用权(“王老吉系列商标”)。
据悉,白云山与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签订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现金购买商标协议书》,双方约定本公司根据《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商标涉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 420 项商标专用权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国际评字【2018】第 WIGPZ0701 号)确定的评估值定价收购广药集团拥有的 “王老吉”系列 420 项商标专用权(“王老吉系列商标”)。彼时,白云山拟以13.89亿元的价格收购“王老吉”系列商标专用权。
然而,商标专用权虽然进行了转手,但其侵权纠纷却未曾了断。
7月1日晚间,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在官方网站及自媒体平台发布公告称,2019年7月1日,加多宝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7月2日午间,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也发布声明,强调该商标纠纷案将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但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
这起持续了九年的商标纠纷案,被誉为中国商标权第一案,也是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最大的侵权索赔案件,其持续之间之长,索赔金额之大都是行业内鲜有的。此前,该案曾因29亿元的索赔额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
王老吉曾明确主张以被告六家加多宝公司在涉案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作为赔偿数额,因此应当按照加多宝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来计算损害赔偿的金额。
2012年5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鸿道集团(加多宝母公司)从2010年5月3日起无权再使用“王老吉”商标。2014年5月,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要求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10亿元,后于2015年2月将原诉讼标的额由10亿元增加为29亿元。
面对王老吉的巨额索赔,加多宝曾于2015年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王老吉赔偿加多宝公司经济损失10亿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随后做出裁决,认定加多宝公司的反诉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受理。
此次驳回重审,是否索赔额会有所变化?对加多宝来说,是否迎来了柳暗花明又一村?21世纪经济报道在未来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鲍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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