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交所决定,依法依规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海润)和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上普)两家公司的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分析人士认为,对这两家公司的终止上市决定,再次向市场表明了上交所切实担起退市主体责任、严把退市出口关、坚持“有一家退一家”的监管态度。沪市公司退市工作的法治化、市场化、常态化进程取得了新进展。
记者注意到,两家公司退市触发情形不同:*ST海润触及净资产、净利润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等三项强制退市标准;*ST上普由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决定其股票主动终止上市。
具体而言,*ST海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股票自2018年5月29日起被实施暂停上市。2019年4月30日,*ST海润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14.3.1条第(一)项规定的净资产、净利润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三种应予强制终止上市的情形。
*ST上普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A股、B股股票于2018年5月29日起暂停上市。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主动退市议案。决议显示,全体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98.71%赞成,全体出席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89.18%赞成,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和14.4.2条关于主动终止上市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两家公司的退市,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其自身经营不善的原因,也存在规范运作方面的问题。
其中,*ST海润自重组上市以来长期经营不振,连续多年亏损,并且多次因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被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ST上普主营业务陷入泥潭,长期无法扭亏,自救乏力,并且也多次因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财务信息不真实等信息披露违规事项被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两家公司存在的退市风险,上交所已多次督促公司充分向市场和投资者做出风险揭示。
回顾前期,自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来,*ST海润和*ST上普分别累计发布了近十次风险提示公告。这些公告都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面临的退市风险,谨慎决策,避免损失。同时,上交所还要求两家公司充分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积极制定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措施。基于这些情况,市场和投资者已经对两家公司退市有了充分的认识和预期。
近年来,上交所已实施了资本市场多例首单退市,如首单主动退市、首单央企退市、首单重大违法退市等。今年的*ST上普和*ST海润,也各有不同,一家为主动退市,一家为强制退市。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ST海润还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股票简称将变更为“退市海润”,每日价格涨跌幅限制将调整为10%,交易满30个交易日后股票摘牌。这里要特别提醒相关投资者,退市整理期的设置主要是为投资者提供交易退出窗口,投资者应当理性投资,不跟风炒作。另外,*ST上普属于主动终止上市,依规不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国际金融报记者 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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