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9-01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票提前购回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煤机”或“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装备投资集团”)的通知,河南装备投资集团将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票提前购回,以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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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票提前购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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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2017年12月5日,河南装备投资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4,100万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2月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5日,河南装备投资集团将上述质押给华泰证券的4,100万股办理了延期回购手续,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9年12月5日。
2、2018年12月6日,河南装备投资集团将其持有的2,400万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对前述4,10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补充质押,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2月5日。
上述合计6,500万股股票于2019年5月14日提前购回、解除质押。
上述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7日、2018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回购及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3)。
三、控股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装备投资集团持有本公司52,108.78万股A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8%。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河南装备投资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总数为8,98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7.2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8%。
四、控股股东质押情况说明
河南装备投资集团本次质押1,700万股股票主要用于提前购回6,500万股股票,本次交易不涉及新的融资事项。
河南装备投资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
五、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此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影响河南装备投资集团对公司的控制权,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河南装备投资集团将及时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还款、提前回购所质押的股份等措施来确保持股安全。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19-01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与南三环交汇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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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因公出差指定董事向家雨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焦承尧、付祖冈、刘尧、李旭冬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海斌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黄花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境外下属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士办理本次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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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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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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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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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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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3、4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夏骏律师、蔡冰琳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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