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天海龙”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季长彬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续贷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的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已到期,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续贷款,由恒天海龙提供同期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贷款利率及生效日期以合同签署日为准。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挂网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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