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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高速人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11:45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东北高速人祸

  张晓光的庭审只露出了案情的冰山一角,尚存重重谜团有待揭开,而人祸背后的东北高速早已是满目疮痍

  本刊记者 栗新宏/文

  9月14日上午8点,位于吉林省西北部科尔沁草原的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声鼎沸,虽然法院还没有开门,但门前已经聚集了许多要求旁听庭审的人。半个小时后,在刑事一厅,东北高速(资讯 行情 论坛)(600003)原董事长张晓光案开始公开审理。

  据参加庭审熟悉张晓光的人士透露,虽然在狱中度过了一年半的时光,但步入法庭的张晓光神情并无太大变化,头发干净、整齐,逻辑清晰,面对摄影机还不忘整理一下头发和衣服。张对部分指控并不承认。

  张晓光,1956年出生,被捕前任东北高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曾任黑龙江省交通厅人事处副处长,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黑龙江省交通厅助理巡视员。

  2005年1月4日早晨,东北高速的财务部人员去中国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对账(下称“中行河松街支行”),结果发现两个账户的合计余额仅剩7.31万元。而根据以前的对账单,截至2004年12月31日,该两账户应有存款余额2.93亿元。与此同时,东北高速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也报告称其存于该行的530万元资金去向不明。

  8天后,即2005年1月12日,在吉林省证监局组织召开的东北高速董事会上,张晓光被检察人员带走。当月26日,由吉林省公安厅执行逮捕。案件由吉林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于2006年6月27日指定由白城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审查起诉张晓光。起诉书指出,“由于张晓光的行为,东北高速账户2.93亿元资金丢失。”

  但由于控辨双方分歧较大,经过12小时的庭审并没有当庭做出判决。

  巨额个人财产

  如同众多的高官腐败“落马”案件一样,随之曝光的是不明来源的巨额财产。而伴随着张晓光巨额财富的积累,东北高速已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伤痕累累。

  长达9页的起诉书确认,“在1998年至2004年,张晓光在担任东北高速董事长期间,家庭现有财产和以往支出总计人民币4264.25万元,其中受贿、贪污等犯罪所得共计938.91万元,挪用公款3300万元,2934.39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在已查明的938.91万元犯罪所得中,受贿914.4万元。其中,张晓光利用职务之便帮人调职、提升共获得35万元贿赂。1999年9月,张晓光将东北高速投资部总经理和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要职委任给了自己的同班同学李百川,为此收受李百川8万元。

  根据公开资料,东北高速黑龙江分公司1999年改制组建成立,主要负责133公里长的哈大高速公路的收费管理工作。2004年年初,李百川突然失踪,而时任东北高速董事长的张晓光对此却采取了不闻不问的态度。

  张晓光受贿的大部分原因是,通过损害公司利益为其他个人或公司谋取私利。

  2001年3月,张晓光在兼任黑龙江省松哈公路大桥公司(下称“松哈大桥公司”)董事长期间,投资600万元购买哈尔滨融信典当行(下称“融信典当”)400万股股份。融信典当在约定给松哈大桥公司每年10%回报的同时,另外给张晓光及松哈大桥公司副董事长郭曜光5%的回报。此后,在2001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张晓光从融信典当行共获得现金49万元、价值7000美元的手表一块和价值8000元的电脑一部。

  2001年年末,东北高速修建“黑龙江哈绥公路项目”,张晓光将该工程交给东北高速黑龙江劳动服务公司史凤国个人承建,为此向史凤国索要50万元。

  同时,张晓光的女友杨晓萍也从中受益颇多。

  1997年,张晓光在深圳与杨晓萍结识。1998年4月和8月,时任黑龙江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局长的张晓光,指使该局向杨晓萍经营的深圳扩达利公司“贷款”80万元,同时采购不合格的“美豹”机油,并把上述款项和随后的3.8万元,作为“除雪油费”核销。

  2000年12月,张晓光指使松哈大桥公司与杨晓萍(深圳市晓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短期合作协议,并汇给后者2000万元,使用期一年,约定收益15%。而2001年末,协议到期,杨晓萍尚有1500万元无力归还,张晓光却擅自决定将1500万元再由杨晓萍无偿使用6个月。

  2001年,东北高速原本拟投资2000万元,参股16.67%发起设立新疆金新西部基金管理公司。2001年12月,公司按协议将2000万元投资款转入金新信托在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上海分行的账户,却将其中的1800万元,提前通过新疆金新借给杨晓萍用于房地产开发。但西部基金一直没有成立。2004年5月28日,公司获得金新信托以其在深圳市晓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即“雕塑家园”57套商品房的所有权,抵偿公司筹建西部基金的2000万元出资款。

  而杨晓萍也“投桃报李”,在1999年至2004年期间,先后为张晓光交纳房贷20.7万元,并送给其人民币20万元,港币10万元。

  因为杨晓萍,张晓光被指控受贿、挪用公款和为亲友非法牟利三项犯罪。

  在本次开庭接近尾声,张晓光作最后的陈述。张忏悔地表示,“对不起党多年的培养,对不起自己的家庭。”就在张晓光被捕后第二天,即2005年1月13日,张晓光的妻子吕辉在北京寓所跳楼自杀身亡。

  在张晓光受贿案中,最大的一笔来自其朋友李东哲,也由此造成了东北高速账户2.93亿元资金丢失。为此,至今东北高速还和中国银行在打官司。

  案中案

  据起诉书,2001年5月,张晓光应李东哲的要求,在中行河松街支行开设账户并将东北高速公司资金陆续存入该账户。为感谢张晓光,2001年7月和2003年年初,李东哲分别给其送去500万元和200万元,张晓光将资金存放于融信典当行。

  而在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财务人员前往河松街支行对账的前一天,该行行长高山已离境出逃。

  公诉方认为,由于张晓光的上述行为,东北高速2.93亿元资金丢失,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对此,张晓光并不认同。在庭审时,听到该指控,由于情绪激动,张还碰掉了话筒。张晓光坚持:“李东哲给我钱,让我开户并存款,这个事实我承认。但是,如果说开户和存款导致后来的存款丢失,我不认同。但我到现在也不认识高山。”

  早在2005年1月17日,东北高速已把中行河松街支行告上法庭。但截至目前,只进行了二次庭前交换证据,仍没有正式开庭审理。

  东北高速方面认为,高山案属于银行人员监守自盗,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

  但在2005年,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等黑龙江企业分别对中行河松街支行提起过诉讼,但相继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黑龙江高法”)中止审理,理由是“该案涉及刑事犯罪,事实有待查清。”东北高速最早是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行河松街支行提起诉讼,但中行方面因吉林省为东北高速注册和办公所在地表示异议,最终经全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改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中行主张中止审理的理由是刑事侦查尚未结束,“先刑事后民事”。 也就是说,高山不到案就不还钱,而至今高山仍未曾归案。

  中行曾表态,高山案是一起内外勾结的票据诈骗案,怀疑存款企业负责人和高山合谋骗取银行存款。如果能证实合谋,则中行也是受害者,即便高山归案,中行也未必还钱。

  2006年3月初,高山案首个刑事被告刘静(高山的司机)在哈尔滨开庭受审。检察机关对刘静的指控是“伙同他人利用金融票据诈骗财物”。

  东北高速之劫

  事实上,即使没丢失2.93亿元资金。东北高速在张晓光担任董事长期间,也已是伤痕累累。

  2005年4月16日,东北高速披露了2004年年报。这家端着高速公路收费金饭碗的公司,出现了自1999年上市以来的首次亏损。

  年报显示,2004年公司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比上年增长17.66%,但主营业务利润却比上年下降7.46%,净利润更是亏损12547.80万元,比上年下降176.87%。

  其中,因张晓光的个人原因对东北高速造成多方面的损害。

  东北高速投资3000万元参股的哈尔滨特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特宝公司”),2002年因亏损严重,东北高速为此计提了1000万元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此后,特宝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李承韩因涉嫌诈骗等罪行于2003年8月被司法机关逮捕,其日常生产经营由张晓光主持。

  2004年12月,特宝公司从张晓光手中得到了一份黑龙江高法早在2003年11月13日下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书称,由于特宝公司在2003年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已到期的中国银行哈尔滨市道外支行3000万元借款,根据该行的执行申请,黑龙江省高法裁定特宝公司“以其所有的价值人民币3000万元的房产、车辆、机器设备及库存产品抵偿所欠申请执行人全部债务。”

  由于张晓光在2003年度只为东北高速提供了特宝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而未提供特宝公司有关诉讼方面的各种法律要件,致使东北高速管理层未能及时了解特宝公司的真实情况,造成2003年未计提其余的2000万元减值准备,只得在2004年度对2003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的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指标进行修订。

  在张晓光担任董事长期间,东北高速还有多项亏损投资。2004年,东北高速投资收益亏损达到21379万元,其投资14500万元的子公司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亏损11316万元、投资4750万元的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下称“东高油脂”)亏损8259万元、投资7400万元的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亏损1998万元。

  此外,东北高速参股的大鹏证券也于2005年1月被取消证券业务许可,责令关闭。东北高速持有其4.4%的股权,2004年为此100%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达到9108万元。而且,东北高速旗下子公司还纷纷陷入诉讼纷争之中,其子公司东高油脂与中粮粮油进出口公司大豆仓单交易发生纠纷,涉及2000万元诉讼;子公司东高投资与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涉及2427.98万元诉讼。

  东北高速在2004年年报开头重要提示中特别提到,“由于张晓光董事长因涉嫌贪污被司法机关逮捕,案件正在调查之中,以及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正在对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故不排除公司有因张晓光个人擅自决定而董事会不掌握的情况存在的可能。”

  未明事

  在9月14日庭审中,对其中的2934.39万元个人财产,张晓光供认不讳,但却并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这笔个人财产的来源成为一个未明的谜团。

  张晓光的身后给东北高速也留下了重重待解谜团。

  就在张晓光被批捕不久,2005年2月23日,东北高速收到了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东北高速立案调查。但至今,东北高速并没有公告调查结果。

  但是,从此前的系列事件中,已可隐约窥见东北高速背后巨大的黑洞。

  2003年4月1日,东北高速首次公开承认东高油脂参与期货交易一事。根据其公告,控股子公司东高油脂在2002年6月18日至11月12日期间,共计向大连北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期货经纪公司支付期货保证金3.18亿元用于期货交易。其中,以东高油脂法人名义开立的6个期货保证金账户取得期货收益5032.77万元;以其他法人和个人名义开立的16个期货保证金账户取得的收益3062.20万元。而东高油脂参与期货交易事先并未通知东北高速董事会。

  在东高油脂的期货账户中,既有法人开户,也有自然人开户,这令所有知悉此事的人困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金是如何转到私人账户上去的?如果不对此做进一步披露,如何保证这部分资金不被“化公为私”?

  而对于东北高速的2002年年报,担任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称:“东北高速子公司东高油脂在2002年度进行期货交易,由于会计师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对其期货交易情况进行审计,亦无法确认其对东北高速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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