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16日 02:14 中国证券报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2019年5月15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成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共11人,代表股份209,800,7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8027%。

  (1)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7,033,3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193%。

  (2)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767,4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3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3,257,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04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冰律师和苏付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9%;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5,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42%;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9%;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5,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42%;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6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6%;反对2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621%;反对23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9%;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5,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42%;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9%;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5,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42%;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83,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2%;反对2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0,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177%;反对21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9%;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5,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42%;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6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6%;反对2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621%;反对23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9%;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5,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42%;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HSP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及王成栋先生为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6,542,931股。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621%;反对2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621%;反对23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9%;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5,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42%;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9%;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5,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42%;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7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9%;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5,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42%;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冰律师和苏付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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