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前提是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14:22 新浪财经

  韩强

  近来关于贫富差距、收入分配不平等引起热烈的讨论。一些经济学家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良方是"机会平等"。甚至引用奥肯《效率与公平——一个重要的权衡》的著作,说:"关于平等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观察,一个是机会的平等,也有人把它叫做起点的平等;一个是结果的平等。结果的平等和效率有负相关的关系,就是说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会损害效率,损害人的积极性。而机会的平等一般说来是跟效率正相关的,如果机会平等,大家能够平等竞争,这是能够提高效率的。"

  这种观点忽略了一个前提,在西方"机会平等"的观念是伴随着现代化过程建立起来的,所谓"机会平等"的前提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的基本权力平等。与此相适应的价值观念是"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中国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和现代化过程,这些基本的观念也深入人心。因此,机会平等的前提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力都必须受到尊重,这才是真正意义的公平。我国的《劳动法》等法律明文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力,"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但是在现实中,一些企业追求"效率优先"并没有尊重劳动者的权力。

  据全国总工会公布的资料显示,2004年以前全国进城农民被拖欠的工资在1000亿元左右,目前全国农民工的数量有一亿人左右,即每名农民工平均被拖欠1000元左右,近70%的农民工有过被拖欠工资的经历。(《1亿民工人均欠薪1000元法院拟增设拖欠报酬罪》2006年4月29日《北京晚报》)。建筑业又是危险的行业,死伤的民工仅次于煤矿。如果我们观察各个行业,就会发现延长劳动时间,压低工资的现象比较普遍。6月23日《信息时报》发出消息,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去年9月首次对20家"血汗工厂"予以曝光后,再度对严重违反劳动法规的30家"血汗工厂"予以曝光。而与上次公布的20家各种各样违反劳动法规所不同,本次公布的30家"血汗工厂",其违法事实主要集中在拖欠工资和拖欠社保两个方面。

  所以真正的问题,不仅在于收入分配不平等,也不是什么"机会不公平",而在于劳动者的基本权力没有得到尊重。经济学家们讲了很多原因,什么"城乡二元结构"、"工农业差距"等等,但是深入追究,就会发现,劳动者没有得到公平的社会地位,他们的生命健康没有等到保证,劳动时间被延长,工资被拖欠。在这样的条件下,收入的差距当然会扩大。所以超过基尼系数的警界线的真正原因是,劳动者没有得公平的社会地位。要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应该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入手,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不拖欠工资、不延长劳动时间。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全体社会成员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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