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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叶檀:国企收益划拨社保应兼顾公益性与市场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 09:40 每日经济新闻

  叶檀 每经评论员

  2007年年初,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关于支持国有股直接划拔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表态,使得公众视线再次聚焦于央企收益是否以及将以何种方式填补总额近18000亿元社保欠帐这一敏感话题。

  国有企业集全社会资源而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正是其公益性的体现。李荣融这番表态可以看作国资委对央企收益划拔社保的积极回应。但积极的态度中多少还有一些保留。

  国企收益以何种方式划拨给社保?自2000年9月全国社保基金成立伊始,争议延续至今,尚未有各方都接受的具体方案。

  政府一直对补充社保基金高度重视,2001年国有股减持补充社保基金遭市场否决被迫停止;2002年6月,国务院作出决定,向全国社保基金划拨非上市国有资产;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决议》里正式提出采取多种形式,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2004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包括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和社保基金会等部门组成的划转工作小组。

  2006年上半年,有两份关于国有股划拨补充社保基金的报告上报国务院:一份由社保基金理事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证监会起草,主旨是希望更快推进国有股划拔社保一事;另一份报告由国资委起草,主要是谈国有股划拨社保基金后给国资管理工作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国资委倾向于以国有股减持或者直接将国企利润额度变现的方式划拔给社保基金,而社保基金及其他部门的意见却相反,希望能够直接在境内资本市场IPO时划拨10%股权,由社保基金遴选专业公司进行资本运作。

  划拨方式争议难决的直接后果是社保基金亏欠巨大,截至2005年底,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为2118亿元,三个主要收入渠道为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彩票公益金和境外国有股减持,基金规模每年增长仅为200亿元。

  实际上,社保基金几次试错告诉了我们相对正确的方向:首先,从2001年的国有股以市值减持遭遇市场反弹来看,以任何理由违背市场化的基本原则、损投资者或消费者之利补充社保基金的方式不足取;其次,从垄断央企所激起的强烈舆论谴责来看,以公益性的国企身份行独占资源之实获取垄断溢价,进而将红利分配给社保的方式也不可取,那相当于在挖经济发展的根基,也让社保基金成为无源之水。

  就此,起码可以明确国企资产划拨给社保基金的两条比较清晰的边界,即公益性原则与市场化原则。

  要解决争议,只有从国企的公益性与资金运作的市场化两个原则出发:首先要让国企收益为全民共享,体现出国企人民性的一面;其次要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造福于民。

  从这两方面衡量,将国企股按一定的比例(如拟议中的10%)划拨给社保基金,是比较好的选择。作为全民财产,国企以股权的方式让社保基金成为股东直接造福全体民众,在理论上顺理成章。目前在H股的股份划拨试验颇为成功,社保基金成为交行、中行与工行的战略投资者,没有形成国家控股权的旁落。

  从市场效率的角度、从资本操作的成熟与规范而言,社保基金同样占有优势。社保基金会的机构设置中专门设立股权资产部,还长期聘任道富环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SgA作为其投资顾问,在制定选秀模式及标准时,都参照了道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严格的风险控制系统,在人员招聘与境内外投资管理人的选择上,其专业性以及稳健的投资风格的取向颇受国际好评。2006年12月社保基金在全球范围聘任海外投资管理人,《华尔街日报》赞誉“以近乎无可指摘的步骤和效率先后完成了从筛选、缩小范围、面试、洽谈合同到确定最终人选的工作”。

  从公益性与市场性两个角度,国有股划拨社保不应存在障碍。虽然社保是涉及

中国经济及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大问题,需要慎重从事,但6年的时间过于漫长———问题就此转化为,我们有什么有效的程序可以将部门争议转化为有效的、科学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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