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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不能伤害普通职工利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09:06 证券导报
近来垄断企业的高工资引起议论,有所谓“十二豪门”之称,其实所谓高工资,是个平均数,普通劳动者的工资与高管相差很大。 某发电集团员工披露,在人员聘用上他们实行双轨制:体制内招聘和体制外招聘;报酬实行“双轨价格”。发电集团在各电力高校、电力中专等电力专业学校招聘的员工,以及一些“关系户”,均属于体制内招聘员工;除了企业高中层领导外,大都属于体制外招聘员工。一般来说,普通员工之间的工资对比,体制内员工比体制外员工大概多一倍。(《前电力集团员工自曝收入内幕,年薪10万是真是假》,2006年7月13日《中国青年报》) 从这些事实来看,所谓“十二豪门”内部高工资的是中层以上干部和体制内职工,真正占多数的体制外职工和“临时工”(实际是长期“临时工”)工资并不高,甚至与最低工资差不多。国企普通职工的工资与农民相比,是高一些,但是这个“高”,是由于农民工工资太低,10年只涨了68元。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应该有差别,但是这个差别也要辩证的看,对于重体力劳动、高温、高空作业的工人应该有较高的工资,国外也是如此。现在的劳动还包含着技术含量,甚至较高的技术含量,所以有灰领工人。 国企内部实际上是按职务分配,官越大,工资越高。10多年的体制改革,没有触动的就是官本位,下岗的大多数是工人。所谓MBO,股权激励也是中层以上干部得利,即使是体制内的普通职工也未必能沾上边,更不要说体制外人员,和“大临时工”和“小临时工”了。所以真正要改革的是改变“官本位”。 我们是要反对垄断,但由于垄断企业内部的某些体制问题导致了高层、中层、底层不同人员收入和权益的不同,所以,我们还要辩正地看待问题和采取相关措施,不能伤害普通职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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