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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李开发:预测2007房价跌25%是科学权衡后的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 10:16 新浪财经

  李开发

    李开发:八条措施到位 2007年房价可能下降25%

    拭目以待:看房市大嘴李开发是怎么‘死’的

  去年年末,在预测2007房价走势方面,我明确提出:房价有较大跌幅,具体参考指标为25%。此后舆论反响很大,有正反两个方面。赞成的,我这边不用列了,确实非常多。反对的,痛骂的,也为数不少。事实上,在一个经济社会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利益关联。人们捍卫自己的利益是正常的。只是,经济有规律,社会发展也有规律。去年有媒体宣传我是“穷人经济学家,”,我不够格。但是为穷人讲话,我乐于去做。因为,社会发展使用许多人向钱看,富人有钱可以买通学者为他们讲话,唯独穷人没有钱去支付专家们的润笔费,因此,穷人没有代言人。其实,用这些时间为穷人问题研究并发言,真的是没有什么收入。比方说,我们一些与开发商交好的专家可以应邀去什么中国地产研讨会,发个言,也可动辄拿一个万元以上的红包回家,许多趋利专家因为有利益的诱惑,纷纷当起了开发商的代言人,频繁出入富人的酒席与包厢,笔下当然不会有为穷人讲话的文字发出来,这是肯定的了。有些人则充当富人的帮手,专门写文章来骂我。比如说我要借此出名。说句老实话,多少年前,国内许多主流媒体都采访过我了,也当过嘉宾,专业论文也数量不少,著作也出了几本,许多重要的会议也常常能发表自己的观点。有的杂志在评价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家时,也列入前座了。所以博出名对我来讲,完全是多余的话。笔者研究城市经济多少年,记得02年时,我就建议北京的许多大学要迁到北京的郊区去,这篇文章题目是《北京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的探索》,登载在《城市博览》杂志上,受到了许多专家学者的好评。我在做中国水资源课题研究时,形成的文稿也受到了多方面的重视。其中主报告的文摘部分的题目是《高度缺水的国情呼唤来一次节水革命》,不仅登载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中国经济时报》上,而且还成为许多大学及研究单位引用较多的专业论文。近几年来,在城市规划、城市发展方面还是实实在在的做了许多研究。发表的也不少,因此要以预测房价来博出名,这种说话近于荒唐。

  预测2007

房价下跌,且有25%的指标是科学权衡后的结果。因为,这是宏观调控后一个合适的结果,是一个对整个经济波动不大、防止经济泡沫的有效指标、社会有足够承受能力的一种结果。如果是伤害,泡沫本身是一种伤害。人生病得肿瘤了,动手术倒是伤害,这种说法是毫无道理的。出现泡沫到现在才制止,本身才是问题。许多理由已经讲了,有文章在。我最反对断章取义误读我的文章。许多骂我的人连我文章都没有看,就开骂,实在令人耻笑。也有的人故意混淆是非,变动我的原意,来骂我。也在误导读者,对这一点,我非常生气。你骂归骂,曲解我的文章,编造我的观点干什么?因此,驳一驳确实有必要。

  房价跌不跌,大家可以拭目以待。编造谎言或误码解我的观点不能容忍。因此,列一下这些骂人的文章的错误,也算是奇文共欣赏了。

  先举文章中的几段,做些剖析,以便读者来判别真伪。

  关于举例部分:

  且看李开发先生的“第一味药”:大建保障性住房。这一点无可厚非,中央政府也明确要求各地做了。但李开发又言之凿凿地说,保障性住房的比例要达到70%。这简直是在痴人说梦,李开发先生还不如直接建议中央政府走“回头路”,推行过去的公有住房制度了!回顾过去,大家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实行公有住房制度那么多年,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几乎没有得到什么实质性的改善。通过政府包办来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是可行的,但要解决70%的人的住房问题,显然是行不通的。建议李开发先生认真地研究一下那个段历史和那些数据,并对两种不同方式的住房供给制度的效果进行量化对比。

  (分析:批判我的这位先生说我提出保障性住房比例要达70%,是我是痴人说梦。这位先生连1998年国务院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文件都没有看过,那是中央政府的导向,并且提出,凡是房价与家庭收入比超过4倍的要给予补贴。在英国、新加坡等许多国家,政府提倡居民都要有体面的住房的。新加坡80%的住房是政府提供的非常经济的成本价房屋,对贫穷的少数人,指80%的中13%,政府提供极为便宜的廉租屋。政府多建低成本低总价的经济保障类住房,是关注民生,建设和谐社会最好的措施。)

  李开发的“第二味药”更绝!他要求政府把2004年以来的住房进行一次拉网式彻查,看看到底是什么人、用什么钱买了这些房子,并收缴违规资金和“黑钱”。看到这样想当然的建议,真让人忍不住笑喷了。不知道李开发先生写这些话的时候有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这需要多大的工作量啊!难道要全国人民都停下手中的事来理清房地产这本烂账?更想不通的是,不知道李开发先生有没有一点宪法精神,有没有一点人权意识,懂不懂得对私有财产的尊重,懂不懂得对人权的尊重?是不是李开发先生所住的小区里被盗了一件衣服,我们就可以组织警力和群众把每家的房子都搜查一遍?

  (分析:你不做小偷,你怕什么?你举的那个例有点无法与住房比。尊重人权不是尊重腐败者的隐私。登记一下,过堂一下为何不可?你自已合法挣的钱购的房,你怕什么?在英国、新加坡,韩国,在我国的香港地区,登记与彻查房地产,都做过,因为,洗钱的行为最怕清查,贪官最怕清查了。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主任隋振江介绍,目前,对于外地人来京购房,北京不限制、不优惠。而目前,北京所有住宅中,35%被外地人购买。其中近一半被东北、华北的人群购买。隋主任介绍说,调查显示,近几年,北京商品住房外埠购买比重都在3成左右,2006年1-11月,外埠个人在京购房5万套左右,占市场份额的35%。这些购房人中,一次性付款占54.3%,比本地居民高15个百分点。让我告诉你这位先生,据我调查,凡是现金一次性购房人中,相当一部分是腐败资金,有许多购房人,钱从来不敢放在银行里,怕银行有帐可查,因此,搬出来全部是现金,不是腐败资金也可以说是有问题资金,因为你完全可以转帐啊,那么多现金带走身上,多容易出事啊。为什么怕查呢?个中原因不是很清楚吗?外地人投资用于炒房,这在许多国家是不允许的。因为,住房首先是公共品,保障城市居民居住条件逐步改善是政府的责任。如果外地来的投资居住在本地,或者本地工作,当然可以购买。但如果仅仅是投资,政府应当抑制。打个比方,现在城市自来水是公共品,如果国家把这个责任全部交由开发商负责,都引入来炒作,我们城市居民大概要喝天价自来水了。)

  且看李开发的“第三味药”,“非本地居民与外来工作者未满5年,在所在城市购房,只能购买商品房,且应在同等的基础上额外征收30%的税率。”我不知道作为李开发先生的重要舆论支撑点的农民朋友对这样的馊主意作何感想。难道农民朋友的命就这么苦,他们进入城市的门槛就应该如李开发说的这般高?中国农民为共和国的建设和繁荣做出了那么多默默无闻的奉献,城乡二元结构也好,工农剪刀差也好,农民们都毫无怨言地认了,今天社会进步了,经济相对繁荣了,你李开发要站出来,在城市的边缘上围起栅栏,把农民朋友阻挡在城市化进程之外,挡在分享城市文明的餐桌之外,你居心何忍?

  (分析:这位先生,把我的建议的后半部分有意去了,其实,看一下后半部分,那里完全是替流动人口着想的。因为,满五年可享有保障性住房的资格,这是对外来人口的。听清楚了。就目前而言,一个保障性住房的资格的价值可观多了,没有看过报道一个

经济适用房号被标价18万元转让的报道吗?并且,建议政府提供10%以上的
廉租房
,不正是为外来人口与劳民工及城市低收入人群着想的吗?)

  “第四味药”李开发提出“对非享受相关待遇而拥有大面积住房者征收持有税金”。在他的眼里,享受大面积住房是一种待遇。我不知道李开发先生把住大房子的这一待遇给了谁?是官员,是文化人,还是他自己这样的专家,看来只有李开发自己清楚。既然想开征房地产持有税,那就应该一视同人,为什么要分“待遇”、分面积大小呢?碰到没有权的有钱人就想方设法去宰一刀,这只能鼓动这个社会不思进取的依赖心理,甚至会滋生仇富情绪。效率,对于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尤为重要!当前,效率和公平应得得到同样的重视,我们还没有到忽略效率的时候。再说了,在高房价的情况下,还是富人买了房,交了税,穷人就了业呀!政府只要保障普通老百姓有房子住就成了,有必要把房地产市场打压下来吗?现在普通群众所说的买不起房,是买不起富人们买的房子。真正没房子住的人,才是政府要关心的重点。往往,那些真正没有房子住的人,既不会在网上闹,也不会在媒体上叫,他们很纯朴,不像李开发这样,得了便宜还卖乖!

  (国家正在讨论物业税,持有税,我就不用解释了。至于待遇,比如,老干部的待遇,比如,有些领导干部有工作方面的需要,比如其它相关的内容,待遇是个老问题,有机会再讨论)

  李开发的第五、六、七“味药”,都是针对房地产销售和交易而言的,无论是提高首付,提高税率,都没有任何新意,政府在实际操作中已经采取了这些措施。大概李开发先生也是个唯心主义者,想凑足“八”条建议而已,又可以与“国八条”相媲美。第五、六、七条虚,那第八条就更差,居然是要把城市分为“穷人区”和“富人区”,要把商品房建在城市郊区,让没有钱的人住在市区。这在眼前,这在绝大多数城市是没有任何指导意义的。可能,李开发思考问题的主要基点都是放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都市的。如果是这样,李开发先生就大可不必骇人听闻地把标题做得如此宏大,如此放之全国而皆准

  (分析:本人还提出了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建议,在其它文章中,让公交车上班族住在城市市区,商品房可以远一些,实际上是各得其所。不仅是中国这样,外国更是这样。与任志强先生的穷人区与富人区不是一个意思。另外,这位先生动不动上纲上线,替人扣上大帽子,一通文革论调,也请大家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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