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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美联储停止加息·外资并购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 02:14 第一财经日报
郭继丰 关于分配制度 由发改委等13个部委协同参与制订的《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草稿开始进入最后的征求意见阶段。如何认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进程?如何看待收入差距拉大和改革之间的关系? 樊纲:收入差距拉大是改革和发展必经的阶段。8月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收入差距拉大:是否不可避免?》一文,文章采访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的观点认为,收入差距拉大这一趋势将会持续很长时间,至少在将来5~10年内不会逆转。樊纲认为,在一定意义上说,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这是改革和发展必经的阶段。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改掉过去的绝对平均主义,其结果必然是收入差距拉大。大多数人对于收入差距拉大之所以反感,是认为贪污腐败是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的根源。但是,即使把贪污腐败都消除了,中国的个人收入拉开差距在我们的这个发展与改革阶段也是不可避免的。 赵人伟:收入差距不能归咎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前所长赵人伟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在分析收入差距的扩大同经济改革的关系时,有两种倾向都需要防止。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以及出现的问题都简单地归罪于经济改革本身;另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简单地归结为经济改革所应该付出的代价。赵人伟认为,对于收入差距的扩大,应该分为3个不同层次来对待:第一层次是属于有利于提高效率的激励部分,这部分是属于克服平均主义的成果,应该加以肯定。第二层次是属于经济改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第三层次是属于过高的代价,或者说是属于不应该付的部分,或应该防止和避免的部分。 关于美联储停止加息 美联储在长达25个月的时间里,持续加息。8月8日美联储宣布保持目前5.25%的利率不变。美联储的下一举动是什么?美联储停止加息将会对中国的货币政策产生什么影响? 伊桑·哈里斯:美联储将在年底之前再加息两次。《经济观察报》8月13日引用雷曼兄弟首席美国经济学家伊桑·哈里斯的观点认为,美联储必将在年底之前再加息两次。哈里斯认为,美联储担心近期的升息动作对资产市场和经济造成影响,从而增加“过度紧缩”的风险。同时,哈里斯提醒人们注意历史经验。历史证明,美联储往往在完成加息周期前暂停加息:1998年暂停了一次,1994~1995年暂停了三次,1999~2000年则暂停了两次。因此,雷曼兄弟预测,美联储必将在年底之前再加息两次,以保持偏向紧缩性的政策。显然,美联储正处在一个非常狭窄的区间里,一方面是经济增长放缓,一方面却是通胀因素在累积。这轮通胀之后的美国经济难免要经历一次“颠簸的着陆”,而不是“软着陆”。对货币政策和市场而言,重要的是未来而不是过去;近期发布的一系列数据表明,未来几个季度,美国经济增长和通胀将出现好坏参半的不利情形。 余永定:美联储停止加息,可能会有大量国际游资流入中国。《广州日报》(8月10日)发表《美联储两年加息路昨暂停》,其中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余永定认为:美联储停止加息后,可能会有大量国际游资流入中国,造成市场混乱。美联储停止加息首先向中国经济传递了一个比较好的信息,就是世界性的通货膨胀压力有所缓和;暂时来看,中国的经济增长奇迹将不再受到美国紧缩性货币政策的挑战和限制。然而,世界性的通货膨胀问题距离彻底解决仍然很远。中国长期以来实施的是投资加出口导向型的增长战略,伴随着高速增长的是高速原材料成本消耗,这种发展战略最容易受世界经济不景气的冲击。如果世界经济真的出现衰退和通胀并存的情况,不仅中国出口将受到严重影响,吸引外资和国内投资也都将受到冲击。 关于外资并购 8月8日,中国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局、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下称《规定》)。如何认识这一《规定》?它将对外资并购及对中国经济产生什么影响? 英国《金融时报》:中国政府意识到有必要更好地监管涉及中国公司的收购活动。英国《金融时报》(8月11日)发表《中国企业收购新规圈点》一文。文章综述了不同行业的从业人员对《规定》的看法。有律师表示:公司高管和金融家们不应对中国企业领域的对外开放过于乐观;证监会公布的法律修订稿中,既有明确、详细的规则变动,也包括笼统、模糊的条文内容;有关收购要约规定的修订,可能会刺激收购活动。新规定还扩大了收购活动中“一致行动人”的定义,而管理层收购将接受更严格审查。证监会还将考查收购人的财务实力和债务水平,所有收购中国内地上市公司的活动,将处于中国内地法院的管辖范围内,而不是像目前这样可以接受香港或新加坡法院的管辖。银行家们表示:根据这些法案,证监会将拥有极大的管理收购活动的权力,而在涉及银行业领域时,其权力甚至可能高于中国银监会。 CCTV《经济信息联播》:规定将推动反垄断法立法。CCTV《经济信息联播》网页发布《外资并购新规定将推动反垄断法立法》的文章,认为《规定》将推动《反垄断法》立法。文章认为:今年6月下旬,《反垄断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预计最快明年《反垄断法》就会进入实施阶段。而六部委出台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和《反垄断法(草案)》中的相关条款有很大关联。文章引用国务院《反垄断法》修改审查专家组专家时建中的观点认为,《规定》的出台一方面有可能成为推动《反垄断法》实施的积极因素,另一方面相关的制度可转化为《反垄断法》或未来《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一些内容。《反垄断法》不会对外资并购中国企业作出特殊的规定,因为这不符合WTO精神,但《反垄断法》会设置一个“开关”来掌控经营者集中的行为,而“经营者集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集中、企业并购。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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