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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如何把经适房真正供给低收入人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 02:52 第一财经日报

  冯海宁

  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问题的经济适用房定位,正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在传出北京正酝酿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收入上限下调为4万元的消息之后,27日召开的北京市人代会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建委副主任却表示,经济适用房购买价格将集体上调。

  经济适用房自出现以来,就一直处于口水之中,从价格、房源、户型到真正购买对象,都广受各界质疑。一度有人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将“补砖头”改为“补人头”,更有经济学家直言不讳地指出,“经济适用房这条路走错了”。尽管饱受指责,但经济适用房依然在蹒跚中向前推进。总体而言,政府的思路是越来越清晰,向低收入家庭倾斜的力度也越来越明显。

  但是,正像以往

经济适用房掀起的波浪一样,这次北京正在酝酿调整购买资格的消息也广受民众关注。既然经济适用房的本质就是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可以说把经济适用房真正供给低收入人群,才是酝酿这次政策调整的最终目的,也是民众所希望的。之所以不能取悦于民,原因无非是以下几种:

  其一,经济适用房长期以来留给民众的不公现象继续存在,要改变这种留给民众的印象或情绪需要相关部门及时拿出有效手段。

  其二,此次酝酿调整购买资格的措施,还是政府单方面的行动,没有与民众形成良性互动,与民众期望相距甚远。

  其三,相关部门是否了解低收入家庭真实的经济情况,政府措施是否真正适合民情值得探讨,因为把脉不准,就很难有疗效。

  其四,即使年收入上限调整为4万元能解决一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但能否严格实施此项政策,依然没有打消民众的顾虑。因为过去经济适用房业主开高档小车买菜、十几万元炒卖经济适用房号的现象还在断断续续出现。

  也就是说,民众的顾虑是有充分理由的,如何把经济适用房真正供给低收入者,还有漫长的路要走。首先,针对低收入家庭的惠民政策,要广泛调研民情民意,甚至举行听证和专家论证,和真正的需求者形成很好的互动;其次,必须有相关配套政策才可实施,不管是针对低收入者的惠民政策,还是针对楼市调控,应该说已经出台的政策并不少,但政策间缺少衔接;最后,政策成效如何再度考验主管部门的

执行力

  或者说,需要出台更细致科学的界定,把经济适用房供给低收入者中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能力的群体。而真正没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群体,只有去住

廉租房,而政府如何加大保障廉租房供应,需要再思考。因为我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比例近年来呈现不断下降趋势,2006年全国竣工面积已不足新建住房总量的5%。其中,北京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量已经由首次推出经济适用房(加上当年自建房、合作建房以及保障性住房竣工量)时占同期住房竣工量的49%,逐年下降到目前只占同期住房供应量的10.7%,经济适用房供需严重失衡。

  所以,经济适用房政策取悦民众最重要的步骤,就是把经济适用房真正供给低收入人群中,有能力、也真正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群体,而要真正落实政策,既要看相关部门秉公办事的执行力,也在于与真正的低收入者的互动程度。(作者为《地产SHOW》原副主编,现为《家庭周末报》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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