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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现实而迫切的选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10:40 金时网·金融时报

  程瑞华

  “两会”期间,有不少代表、委员就教育公平问题提出质疑,发表感言,称教育公平问题为年复一年的“热点”。

  众所周知,从1986年起,中国就开始实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中小学生提
供“免收学费”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由于缺乏有力的财政保障,这一政策在广大农村,尤其在一些贫困地区的实施障碍重重,许多学校被迫向学生收取远远高于学费的各类“杂费”,“义务教育”成为农村家庭的沉重负担。日前,零点调查与指标数据共同发布了《2005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指数研究报告》,结果显示,教育花费成为城乡居民致贫的首要原因,而“缺乏知识和技能”是城乡居民挣不到钱的原因之一。

  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与此有着密切的关系。统计显示,2004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79%,低于2003年度的3.28%,也低于2002年度的3.41%。

  一方面是教育投入的踯躅不前,另一方面是教育发展的需求并未减缓,教育在近些年因此成为三大民生话题之一,在教育领域出现的教育收费居高不下、教育乱收费、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诸现象,成为老百姓的沉重负担。

  教育之于国家、社会的重要作用已毋庸置疑,因为国家建设、民族振兴、社会进步需要千千万万有现代科技和人文知识以及工作技能的新型劳动者,这就绝对离不开现代国民教育。

  确保

教育公平,政府责无旁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人代会上郑重承诺,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一政策将惠及中国农村地区约1.6亿适龄儿童,他们占到全国近两亿中小学生的80%。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必将对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显然,在全国农村率先实现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对实现中国政府新近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和把中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具有决定性意义。而如何保障教育所需的基本经费,乃至达到世界平均水平,进而实现“教育要适度超前发展”的目标,是值得我们认真对待的问题。毕竟,公民享受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不应以贫困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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