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谨防公车改革异变成用公款赎买私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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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9:38 燕赵都市报 | |||||||||
“改了好几年,但群众的意见不但没有减少,许多地方反而更加强烈。”全国政协委员黄鸿翔指出,“原因在于各地的公车改革方式几乎全部采用‘卖公车、发补贴’,即所谓‘货币化改革’的形式。这样的改革单纯从经济上考虑问题,满足于从表面上减少一点点开支,从而使公车改革陷入了误区。”(3月12日《珠江晚报》) 如果笔者没有记错的话,“公车改革”最早在1998年就开始了。但直至2005年下半
然而,在这场势在必行的公车改革大潮中,本来旨在遏制公车腐败,禁止公车私用的公车改革却在不少地方异变成了“公款赎私权”的“公车赎买”运动———有的地方“公车拍卖”正在成为新的一轮国有资产低价流入私人口袋的游戏;有的地方出台了按官员级别补贴多少钱的标准,为官员公车发出了每辆车月补贴300元3000元的高价…… 在这场公权与私权的博弈中,百姓们看到,原本旨在制止某些人违规的行为的公车改革(按国家有关规定,只有部长级才可配专用公用车,其他职务只能派用公用车)当中。公权似乎成了一个犯了错误的“赎买者”———不把公车低价卖给官员,不向官员们发车补贴,公车改革就无法进行下去。 正如该新闻中代表们所呼吁的那样,“卖公车,发补贴”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有诱发新的腐败危机。 不是吗?就连在低保和最低工资分别仅为210元,470元的西部地区,公车补贴的标准竟高达副厅级月补贴1500元,副处级1300元,这正常吗? 究其原因,公车改革的方案制定和实施,从头至尾都掌握在各级享受公车的官员手中是其一,百姓在公车改革过程中,只能是个旁观者是其二;公车改革的出发点从一开始就偏离了“纠错”的轨道而滑入保证某些人的既得利益是其三:公车改革的操作,人大政协监督不了,有关法律约束不了是其四…… 相信,我国公车改革之所以异变成“公款赎买私权”的原因还有许多,而就此四个原因而论,公车改革的确让“以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和方针,越发显得任重而道远。 东方尔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