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高增长并不意味着税负就加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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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7:08 21世纪经济报道 | |||||||||
现在税收连续高增长,也许正是税制改革的良好前奏 特约评论员 欧阳觅剑 据国家税务总局元旦快报统计,2005年全国共入库税款30866亿元(不含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增收5148亿元,增长率20%。这是税收增额连续第二年超过5000亿;并且,最近
这里有一点误解需要澄清——因为衡量税收增长和GDP增长的尺度不同,税收相对于经济增长的速度被夸大了。计算税收增长时使用的都是当年价格,因而是名义增长率;而计算GDP增长时使用了可比价格,因而是实际增长率。据估计,2005年实际增长率将达到9.5%,名义增长率将超过11%,这样算来,税收增长率并没有高出经济增长率十几个百分点。 再考虑到2005年的经济普查使2004年GDP多增2.3万亿元,说明前几年的GDP总量和增长率被低估,如果经过调整,那么这几年税收增长率和GDP增长率之间的差距会进一步减小,而且显示出更大的相关性。那么,高出GDP增长率的那几个百分点税收增长该如何解释呢? 2004年税收增加5000多亿时,有财政部官员认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超常规”收入,是当年的特殊原因造成的一次性增加。所谓特殊原因主要是投资过热和出口退税率下降;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所以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这部分税收会较快地增长。但这两个原因都不能完全说明问题。 降低出口退税率并没有导致财政相关项目支出“超常规”减少。2004年,虽然名义退税率下降,但因为要偿还以往的欠款,财政收入用于出口退税的款项仍然比2003年增加了1000多亿。也就是说,出口退税机制的改变并没有使收支相抵后的财政净收入“超常规”增加。2005年出口额增幅那么大,应该不会减少。 税率稳定的生产型增值税也不会造成税收“超常规”增长。征收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从产品销售额中扣除,其课税对象是产品的增加值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所有应税对象加总恰好就是GDP。因此,如果税率一致且没有逃漏税,生产型增值税应该与GDP保持同一变化幅度。尽管近年投资过热,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基本上都在25%以上,但它要通过生产的产品(理论上就是GDP)才能对税收作出贡献,而它本身并不是增值税的课税对象,也就不能直接带来税收的高速增长。生产型增值税确实使企业税负偏高,但它们不会因为投资太多而使税负变得更重。 总而言之,税收能够比GDP更快地增长,不是因为我们的税负在加重,也不是因为一些“超常规”的收入。这几个百分点是由“常规”的因素带来,那就是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强,这使税基扩大,在税率没有提高的情况下,却带来税收的高速增长。对于守法的纳税者来说,税负并没有加重。 换个角度看,我们能从中得到一些启示:维持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不一定要靠提高税率,加强征管可能更有效;提高了征管能力,财税部门就不必太过担忧税率的降低,可以放手改革,采取一些减少税负的措施,比如,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现在税收连续高增长,也许正是税制改革的良好前奏。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