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还剩多少旧式集体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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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 18:11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蔡未名 中新社日前报道说,今天的中国集体经济,处在令人尴尬的地位。起步于建国初期的集体经济曾是中国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此后几十年间,中国集体工业总量始终保持占全国工业总量19%以上的水平。然而,进入上世纪90年代,城镇集体经济发展速度开始放慢,近几年,曾经一度辉煌的集体企业每况愈下,户数年均递减10万户,从业人员年均递减200万
国务院国资委官员周放生表示,当国有企业成为中国经济改革重中之重之时,同样是公有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集体经济改革却相对滞后,甚至连专门针对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文章和统计数字都十分鲜见。在日前召开的“2005年中国集体经济高层论坛”上,专家们认为,应该为集体经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尽快出台有关法律法规,以法律保障集体经济改革和多种形式发展。惟有改革,集体经济才有出路,惟有实践改革,集体企业才能从衰而盛,重新获得新生。 点评:我们的确已经有好多年没有涉及“集体企业”这个话题了。这不是因为我们对“集体企业”有什么歧视,而是因为经过多年的改革变迁,如今在中国还剩下多少传统意义上的“集体企业”呢﹖不要忘记,传统理论对“集体企业”的定义,其关键之点是“产权不能落实到个人”。在城市,这种传统意义上的“集体企业”可以说已近消亡,经过多年来的改制,原来的“集体企业”大多数已改成股份制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而后者与前者的区别就是大部分甚至全部股权已经落实到自然人头上。 现在尚存的传统意义上的“集体企业”,主要存在于农村乡镇,即那些没有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村办企业”或“乡镇办企业”,比较著名的如江苏的华西村企业和浙江的横店企业。它们所依托的是农村的“集体经济”——在名义上,中国的农村经济还算是“集体经济”,尽管农村也早已经实行了“包产到户”,土地的使用权在事实上已被分割到每家农户,许多即使没有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乡村企业也都实行了承包制,与传统意义上的“集体经济”已经有很大的区别。 从长远看,主要存在于农村的那些旧式的“集体企业”,将来随着必然会实行的农地私有化而终究消亡,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尽管现在还有很多阻力,但这一天终将会到来,因为这是市场经济的规律所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我们一定要说“集体企业”将长久存在并能发展壮大,那也不是指传统意义上的“集体企业”,而只能将那些实行改制,其产权已明晰并落实到自然人头上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称之为“新集体企业”。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