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大事记 |
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意见》提出,要鼓励合规资金入市,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资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资金比例。要培养一批诚信、守法、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这标志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政策坚冰开始融化 |
6月28日,吴定富在首届中国保险资产管理战略论坛暨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揭牌仪式上表示,《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指明了方向。保监会正会同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制订相关规定,一待相关规定出台,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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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在中国保险业创新与发展论坛上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就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两方面而言,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市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 |
7月31日,保监会发布通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可转债投资规模计人企业债券投资余额内,合计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月总资产的20%。这标志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已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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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保监会公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使保险公司搭建资金管理运用平台有章可循。《规定》确定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应遵循的一些基本规则,并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今后拓宽业务范围留下了法律空间。《规定》没有限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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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主任曾于瑾表示,目前关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技术准备已经基本完成,正在完成有关法律程序,中国保监会正与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协同推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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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保监会出台《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指引》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建立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完善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被业内视为出台有关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参与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等投资管理细则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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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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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首发的我国第一部保险行业发展蓝皮书--《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认为,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资本市场的时机和条件基本成熟,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时间,取决于研究分析、认识判断风险及风险控制的各方面技术基础能否到位。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有了更加清晰的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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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5日,中国保监会同证监会下发《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明确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涉及的证券账户、交易席位、资金结算、投资比例等问题。 |
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明确表示,要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积极探索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建立动态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控模式。要全面推行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建立投资决策、投资交易和资金托管三分离的防火墙制度。保监会与有关部委和监管部门要加强交流合作,加大监控力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而保险公司正在紧张地开展资金运用风险监管系统的建设工作,以便监管部门随时监控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市场的比例和所投资的股票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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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7日,中国保监会17日联合中国银监会下发《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和《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市涉及的资产托管、投资比例、风险监控等问题。保险资金进入市场在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