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9月12日,中央结算发布新版《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引》,10月1日起实施,原《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债券质押操作指引》予以废止。担保品由“国债”变更为“中金所在办理本业务中要求签约对手方提交的用于作为期货保证金的质押债券”。
责任编辑:牛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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