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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金融创新论坛A会场上午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 20:10 新浪财经

  2008年5月22日,由科技部、商务部、教育部、中国贸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产业部、北京市政府主办的“第十一届科博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创新国际论坛 ”在北京星河湾开幕。新浪财经独家图文直播此次大会。以下为高新技术产业金融创新论坛A会场上午实录。

  主持人梅德文:各位来宾、先生们、女士们,上午好!

  首先,我们有请国家税务总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先生做演讲,大家欢迎!

  丛明:各位来宾早上好!

  我有幸参加私募股权基金的讨论,就有关政策问题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我主要讲4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现行鼓励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针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政策,主要是私募股权基金在我们的发展中,还不是那么成熟,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法律法规还不是那么健全。那么,为了促进我们国家的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我们国家制定了一些税收基金的政策发展,主要是像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等。

  主要是我们对于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形成的差价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那么,对于证券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和债券的差价收入,还有股息红利的收入、债券息的收入,也是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还有对于证券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也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那么,对于机构投资者取得申购单位的差价所得税,应该避开企业所得税征收差价企业所得税。但是,对于个人投资者对于取得基金所得的收入,以及从分配式基金获得的买卖式股票的差格收入,暂时不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对于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现在的1‰征收印花税,但是暂时不征收印花税,已经对于投资基金有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那么,这个证券投资基金,就是我们讲的开展式的基金和封闭式的基金。主要是就公募基金而言的。那么,这些基金一般是采取公司制的方式来运作。

  第二个问题,是新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的实用性已经存在着一些问题。

  那么我们大家都知道,现在我们国家的基金形式,大体上是股份制、税收制的形式,主要是看这个基金的形式,来分别使用相应地税收政策,因为它没有专门的。如果是私募基金,采取公司制的形式,那么它就相当于投资公司。刚才讲到了,我们对于政策投资基金主要是公募式的,是开放式和封闭式的。

  那么,作为私募股权基金如果采取公司制的形式,就是比较难套用这方面的政策。所以,采取公司制的形式,往往就面临着双重征税,一个作为公司要征企业所得税,那么他作为个人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现在的基金组织形式,更多地不是采取公司制,这是为了避免双重征税的负担。所以,很大程度上是采取信托的方式或者是才合伙制的方式。

  如果是采取合伙制的方式,大家就知道我们国家现行的企业者的税法,对于合伙企业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那么,我们国家现行的合伙企业法也规定,合伙企业法的税收,分别由合伙人他们来相应地按照先行的税收规定来交纳他的税收。那么,这个合伙人有普通的合伙人和有限的合伙人。普通的合伙人就是个人,那么有限的合伙人主要是公司,要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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