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集合理财抢闸出炉 基金优势尚难撼动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 14:08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李佳 “我们去年11月就过会了,然后一直与证监会就一些具体条款的表述及招募说明书的细节问题作进一步沟通.直到2月28日,我们终于获得证监会的正式批文。”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吴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由光大证券推出的“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率先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批文,区别于以往黑幕重重的券商“委托理财”,这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第一只由证监会审核批准的券商集合理财计划。 据记者了解,与光大证券同期申报的另外两家创新试点的券商,中信证券与中金公司的集合理财计划也将在近日获批。其中,原本计划申报一只偏债型集合理财计划的中金公司目前已瞄上了别的投资猎物——一家分支机构众多的大型国有集团发行的定向产品;而中信证券推出的“类保本基金”产品获批也指日可待。 另外,广发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于3月2日获批,而主要投资股票基金和ETF的招商证券“基金宝”理财计划也将在近日获批。 意在重塑券商形象 在阳光计划推广资料上,光大开出的条件相当诱人:计划发行产品规模20亿,光大证券拿出产品总规模的10%,即2亿元自有资金投入承担投资风险,并且声明永不退出;在连续10个交易日净值增长率达到6%之前都为该产品的封闭期,在封闭期内,客户可优先获得3%的收益率,低于的部分管理人投入自有资金补足,封闭期内不收取管理费;一旦净值增长率达到6%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内每日开放,客户可自由申购赎回,并开始收取管理费。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光大阳光集合理财产品还要引入第三方托管银行进行全程托管。 目前光大阳光集合理财产品的发行、推广等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预计于3月中旬开始正式发行,时间为60个工作日。 “优先获得3%的收益率”承诺无疑是该计划中最具吸引力的卖点。尽管写了“优先获得”,还是不得不让一些业内人士感觉光大在打《证券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不得进行保底承诺”的“擦边球”。 吴亮道出了证监会默许这种表述的更深内涵:“我们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只对封闭期作出3%的收益保证,这跟负无限责任的完全保底收益还是有差别的。我们以自有资金2亿元投入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那么允许我们作出客户在封闭期可以优先获得3%的收益率也是证监会对券商投入自有资金的一种补偿。在这一点上,光大证券与证监会已经达成了共识,证监会也允许我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作出一定的保本承诺。另外,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经获批,这就说明证监会对我们这一条款是经过谨慎考虑而同意的,因此也不存在突破政策许可的地方。” “去年券商出的问题较多,整个券商队伍也鱼龙混杂,如果券商不作出以自有资金2亿元投入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和责任的话,那么当券商与大客户谈判的时候,大户不一定会选券商,而去选基金公司。券商的整体品牌形象坏掉了,重塑总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吴亮显得有些无奈。 流动性不敌基金 据记者从光大证券了解到,虽说在连续10个交易日净值增长率达到6%之前的封闭期内,客户可优先获得3%的收益率,低于的部分管理人用投入的自有资金补足,封闭期内不收管理费,一旦达到这个标准,6%的收益率是券商与客户五五分成,券商也能获得3%的收益。随后进入的开放期内,券商不参与分成,但开始收取管理费。 但是,如果该产品投资成绩不好,净值增长率在连续的10个交易日达不到6%,就始终不能进入开放期,投资者也不能赎回退出。 进入开放期之后,投资者既没有3%的收益率保证,又要交付管理费,管理人在开放期内即使不赚钱也要收取管理费,这很可能造成一方面拿到3%收益的投资者落袋为安主动退出,另一方面投资者认为这与开放式基金也没有区别而不去申购,导致产品规模缩小,流动性出现问题。 “我们的流动性确实没有基金高。但是我们和基金的客户定位也不完全一致,我们主要针对一些风险承受能力高一些的私募客户,当然申购的资金起点要求也比较高。”吴亮表示,“在资产管理的透明度方面,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也参照了基金的方式,严格控制投资流程中的风险,也会实行定期的信息披露制度。” 但是,也有基金公司人士对此表示怀疑:“券商集合理财计划的信息披露没基金那么严格,自然受到的监管也没那么严。基金公司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可能的关联交易问题,更不排除券商会运用以前委托理财那种不规范、坐庄的手法。” 同时,业界也有另外一种观点:由于目前能够开发集合理财产品的券商都属于资质较好的“创新试点券商”,另外又引入了托管银行进行客户资金托管,因此还是比较有保障的。 基金地盘被侵占? 南方基金理财中心总经理曹毅认为,基金的信息披露以及监管都更严格,运作方式制度化,管理水平也更先进更完善。而券商集合理财计划的优点就是能够承诺3%的收益率,因此比较有吸引力;在销售方式上,券商可以运用很多灵活的方式,而不被认作为违规。 在产品规模上,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并非追求大量的标准客户群体和规模,往往为了保证收益率而把产品控制在10亿至20亿元。 例如刚刚获批的广发证券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目标规模仅为10亿份,一方面资金主要投资于新股询价配售;另一方面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剩余年限小于2年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及其它固定收益类品种。这样一来,集合理财的资产在申购新股时更能发挥优势。 曹毅还透露,券商考虑到短期资金流动性的问题,不少券商集合理财计划还会将资产配置在基金上,尤其是年收益率至少也有3%的货币市场基金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