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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集合理财产品获批 资金可进行新股申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10:0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谢美琴)日前,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广发证券的集合理财产品“广发理财2号”的设立申请。广发理财2号的主要亮点在于该集合计划享有参与新股询价申购的资格,可以参与新发行股票的机构配售,从而可凭借管理人广发证券的定价能力,追求较为稳定的一、二级市场差价收益。

  “广发理财2号”资产配置主要是货币市场基金、剩余年限小于2年的国债、金融债、
央行票据、企业债及其它固定收益类品种。同时,按照证监会有关规定,广发理财2号的全部资金可以用来进行新股询价申购,但申购或配售所得的新股在该产品的资产组合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

  该集合计划管理费仅为0.58%,托管费为0.12%,收费水平与货币市场基金类似。首次参与资金最低限额仅5万元。当其单位资产净值超过单位面值时,已实现的收益100%将以现金形式分配,且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广发证券有关负责人称,该理财产品从上报到批准用了较短的时间,可见证监会对与创新券商密切相关的创新产品的支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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