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贵公司3月22日《关于收到宁波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要求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期限已过,目前什么情况?
董秘回答(东方日升sz300118):
亲爱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收到宁波证监局的《决定书》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准则,公司董事会根据宁波证监局的要求正在针对上述事项进行整改,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将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等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和提升规范运作的意识,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披露信息。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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