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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回应房租抵扣加税传闻!为何引发房东焦虑,申报信息等同租赁备案?看最新解读
来源:证券时报网
原创: 张达
个税抵扣专项扣除本是一大惠民政策,却引发了广大民众的焦虑。
日前,一篇《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在网上流传,戳中了很多正在进行个税专项扣除申报者的痛点,引发广泛热议。而现实中,不少房东也都表示不愿配合租客提供有关信息,不少租客也因担心房东涨价或被清退而选择放弃申报。
那么,房东为什么会抵触租客申报信息?房租的专项扣除申报会直接转化为向房东征税吗?自如等机构租赁房源如何操作?租客担心的租金上涨会成为现实吗?
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认为,承租人通过申报减税,虽然不直接导致租赁合同备案,但获得了与租赁合同备案相同的效果,出租人无法像以往那样避税。但租赁备案是趋势,出租人承担应当承担的税收义务也是趋势,而在市场供小于求的情况下,出租人将税收通过提高租金转嫁给承租人的可能性较高,这时承租人很可能会放弃申报抵扣。建议政府在履行收税权力的同时,多渠道筹措房源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以及鼓励更多的机构进入住房租赁领域有效增加市场租赁房源的供应,从而全面解决问题。
不过,今日有媒体报道称,税务局人士表示,目前地方不大可能会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税务总局也没有这方面加强征管的通知。但在当前税法下,出租房屋需要依法纳税,纳税人应该遵守。
“税务总局不会表态不收,实际上如何操作是另外一回事”,某法律专家对证券时报记者说。
某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则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初衷是为了公平,让更多人享受减税红利,减轻税收负担,并不是为了通过相关信息倒追出租人的税。
房东为何抵触租客申报信息?
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对于住房租金一项,纳税人需要填写主要工作城市、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起止时间、租赁合同编号、出租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如果出租方是组织,则要填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网上那篇《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以租房者的口吻称,接到房东电话,被告知“如果你去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我宁愿退房租!”房东还算了一笔账,如果租客拿他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房东去“开发票”。最终,租客通过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房东却要多纳税500元。
对于业主不愿配合租客申报抵扣的原因,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一方面是出租房屋征税较高,目前大部分是按照5%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如果一套年租金10万的房屋,税费也有5000元,而租户抵扣的个税其实节省一个月也就100元左右。另一方面,原来税务机关可能不掌握房东的房租收入情况,通过纳税申报后,房东的房租收入就会被记录,房东担忧租赁行为被记录后,未来会涉及到房地产税等更多的税费,这种情况下,不愿意不配合租户登记也就成为了必然。
申报会直接转化为向房东征税吗?
“出租房屋获得收益应当纳税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不过以往房屋租赁备案制度在实践中推行的效果不佳,房屋主管部门及税务主管部门不能充分掌握房屋出租及租金的实际情况。”中房协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康俊亮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家在大力推行房屋租赁,而租赁备案可以视为整个房屋租赁制度的核心,因为没有租赁备案,就无法掌握房屋租赁的实际情况,且没有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无法获得“租售同权”的效果。
据张大伟估计,目前以北京为例,租赁行为被备案的比例非常低,不足一成,而全国1%都不到。
康俊亮认为,承租人通过申报减税,虽然不直接导致租赁合同备案,但获得了与租赁合同备案相同的效果,即将房屋出租的情况对税收主管部门进行了披露,此时房屋主管部门便有了途径要求出租人进行租赁合同备案。而房屋租赁合同对主管部门披露后,出租人无法像以往那样避税。
自如等租赁机构房源如何操作?
住房租金专项附近扣除申报不仅涉及到大量个人房东的利益,也涉及到大量类似自如等租赁机构的利益。
此前,自如方面提醒租客,个税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申报信息中,出租方应写业主个人而非自如,自如只是受业主委托代为管理,属于第三方,不是出租方。
不过,今日,自如方面主动喊自如客抵扣个税,并告知自如客在填写出租方信息时可以选择“组织”,并公示了相应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如有关负责人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公示公司信息是为了租客申报个税抵扣时方便考虑,并表示以此种方式申报目前对房东没有影响。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类似机构代理租赁的过程中,“房东”究竟是指代谁,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因为这个也涉及到扣税,所以类似中介平台或长租公寓经营企业也会比较谨慎。不过从具体操作看,让个人房东来申报所得税等其实意义不大,本身此类房源已经委托给此类机构了,房东是不太会去办理此类业务,更何况可能会发生税费成本。所以未来包括长租公寓企业、开发商等,实际上都需要在此类租金抵扣个税方面有更规范的操作流程。此类流程做到位,反而可以成为租赁业务的一个卖点或亮点。
租客担心租金上涨会成为现实吗?
不少租客担心自己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近扣除后,出租人会因此将税收转嫁到租金上,抵扣的房租利息抵不过租金的上涨。
对此,康俊亮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出租人能否将税收通过提高租金转嫁给承租人,要看当地的市场情况,在供小于求的情况下,转嫁的可能性很高,这时承租人很可能会放弃申报抵扣。
严跃进也认为,类似担忧确实存在,即单纯从租客租房的角度看,是比较迎合此类税费抵扣概念的。但若是房东或机构因此也需要交纳税费,那么不排除也会转嫁成本,要后续警惕此类税费抵扣过程中部分涨租的现象。
“国家地区出台了很多鼓励租赁的政策,但不论是‘租售同权’中的入学权,还是租金抵扣个税,这些都依托在房主让渡部分权益的基础上,对于房主占据绝对话语权的租赁市场,这些政策只能是让租户付出更多,需要警惕春节后租金上涨。”张大伟说。
严跃进认为,从租赁市场发展的角度看,租金抵扣个税本身是为了大力发展租赁市场,所以从稳定租赁市场的角度看,也需要稳定此类租金的概念,这才是一个积极健康的租赁市场发展状态。
康俊亮进一步指出,总体来看,租赁备案是趋势,出租人承担应当承担的税收义务也是趋势,收税是政府的权力,同时多渠道筹措房源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以及鼓励更多的机构进入住房租赁领域有效增加市场租赁房源的供应,也是政府应尽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全面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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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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