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19-063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泵业”)、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5月22日,公司及浙江泵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46,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5月23日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设银行”)18,000万元的“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119期”,此外,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2,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人民币2,5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119期
1.1 签约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产品性质:保本型
1.3 产品规模:18,000万元
1.4 产品期限: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6月23日
1.5 产品起息日:2019年5月23日
1.6 产品利率:1.65%
1.7 大额存单账号:33050266713500369999*3
1.8 账户名: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
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营业部
1.10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 产品名称:农业银行“汇利丰”2019年第498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1 产品币种:人民币
2.2 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2.3 产品规模:46,000万元
2.4 产品期限:37天
2.5 产品认购开始日:2019年5月20日
2.6 产品起息日:2019年5月22日
2.7 产品到期日:2019年6月28日
2.8 观察标的:欧元/美元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银行间外汇市场欧元/美元汇率的报价,具体数值以农业银行公布的信息为准)。
2.9 客户预期净年化收益率:3.65%/年或3.605/年
2.10 观察期:产品起息日至产品到期日前两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午2点之间
2.11 参考区间:(1.0860, 1.1470),不含边界点。具体以产品起息日后中国农业银行通告为准。
2.12 实际结构性存款天数: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或提前终止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2.13产品收益说明:
(1)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始终位于参考区间内,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3.65%/年。扣除中国农业银行收取的管理费0.00%/年后,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收益率为3.65%/年。
(2)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突破了参考区间,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3.60%/年。扣除中国农业银行收取的管理费0.00%/年后,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收益率为3.60%/年。
投资人收益 = 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 × 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年化收益率 × 结构性存款实际天数 ÷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派发为准。
2.14 提前终止: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单方决定提前终止,投资者对此认同并接受。
如果中国农业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中国农业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发出提前终止公告。
如中国农业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此产品,提前终止日即为产品实际到期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依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和实际结构性存款天数进行清算,具体以中国农业银行相关通告为准。
中国农业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如有)划转至投资者原账户。
2.15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3、 产品名称:农业银行“汇利丰”2019年第498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3.1 产品币种:人民币
3.2 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3.3 产品规模:2,000万元
3.4 产品期限:91天
3.5 产品认购开始日:2019年5月22日
3.6 产品起息日:2019年5月24日
3.7 产品到期日:2019年8月23日
3.8 观察标的:欧元/美元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银行间外汇市场欧元/美元汇率的报价,具体数值以农业银行公布的信息为准)。
3.9 客户预期净年化收益率:3.65%/年或3.605/年
3.10 观察期:产品起息日至产品到期日前两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午2点之间
3.11 参考区间:(1.0650, 1.1670),不含边界点。具体以产品起息日后中国农业银行通告为准。
3.12 实际结构性存款天数: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或提前终止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3.13产品收益说明:
(1)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始终位于参考区间内,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3.65%/年。扣除中国农业银行收取的管理费0.00%/年后,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收益率为3.65%/年。
(2)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突破了参考区间,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3.60%/年。扣除中国农业银行收取的管理费0.00%/年后,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收益率为3.60%/年。
投资人收益 = 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 × 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年化收益率 × 结构性存款实际天数 ÷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派发为准。
3.14 提前终止: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单方决定提前终止,投资者对此认同并接受。
如果中国农业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中国农业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发出提前终止公告。
如中国农业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此产品,提前终止日即为产品实际到期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依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和实际结构性存款天数进行清算,具体以中国农业银行相关通告为准。
中国农业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如有)划转至投资者原账户。
3.15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4、 产品名称:浙商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4.1 产品币种:人民币
4.2 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3 产品规模:2,500万元
4.4 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4.5 产品成立日:2019年5月23日,本结构性存款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4.6 产品起息日:认购起息日为成立日当日
4.7 产品到期日:2019年11月23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4.8 观察标的:3M Shibor(Shibor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以当日北京时间11:20 Shibor官方网站首页(http://www.shibor.org)公布的数据为准)
4.9 观察期:产品存续期
4.10 观察日:产品存续期中任何一日均为一个独立的观察日
4.11收益计算方式:
产品到期收益 = 本金金额 * 到期收益率 * 产品期限 /[360]
其中:到期收益率=3.85% × M / N + 1.69% ×P / N
M = 从初始评价日(并包含)至最终评价日(不包含)观察标的大于等于执行水平的工作日天数
N =从初始评价日(并包含)至最终评价日(不包含)的总工作日天数
P =从初始评价日(并包含)至最终评价日(不包含)观察标的小于执行水平的工作日天数
执行水平 = 1.3%
4.12 提前终止:
如果浙商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浙商银行营业网点或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支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浙商银行将提前终止日所持有的产品相对于的本金与收益(按收益条款约定,如有)划转至本协议约定的活期账户或单位电子存折账户。浙商银行无须为本产品的提前终止承担任何其他赔偿、补偿及其他任何责任。
4.13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 公司前期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20,500万元(含本次),其中,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96,500万元(含本次)。
三、风险控制及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大额存单)及产品说明书
2.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汇利丰”2019年第4981期)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存款协议
3.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汇利丰”2019年第5008期)
4. 浙商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19年5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5月24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
公司机械制造板块产品出口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机械制造板块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远期结售汇业务为主要业务品种。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者占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或者占用银行授信额度的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领导小组根据已接外销订单的金额和外销订单的未来变动趋势、结合汇率变动趋势,具体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申请金额、交割期限、交割汇率及办理银行等事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须报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领导小组审批。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4、业务期间及交易金额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 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国际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国际销售部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 公司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同时,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针对远期外汇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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