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19-108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23日收到独立董事张述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述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
张述华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其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张述华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敬业,公司及董事会谨向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19-109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的境外债券提前到期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发布《关于公司担保的境外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披露了公司担保的全资公司Top Wise Excellence Enterprise Co., Ltd.(智得卓越企业有限公司,下称:智得卓越)在境外发行的2020年到期的300,000,000美元6.00%债券(债券简称:境外债券,债券代码:5402)未能在2019年3月16日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2019年5月21日,智得卓越收到Latham & Watkins LLP律所代表SPDB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Value Partners Hong Kong Limited as Investment Manager of Value Partners Greater China High Yield Income Fund以及Industrial Bank Co., Ltd, TianJin Branch三位持券人发来的《违约及加速到期通知函》,宣布三位持券人持有的境外债券提前到期,要求智得卓越立即支付三位持券人境外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该三位持券人持有境外债券发行总额至少25%。
一、本期境外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智得卓越企业有限公司
2.债券代码:5402
3.发行总额:3亿美元
4.债券利息:6.00%
5.发行日:2017年3月16日
6.期限:3年
二、后续处置安排
公司正在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筹措资金,并加强自身经营,努力通过自身经营性现金流偿付境外债券本息,同时努力保障后续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偿付。
三、继续暂停境外债券交易
境外债券交易自2019年1月16日上午9:00起暂停,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如果境外债券持有人需要关于发行人和/或担保人的任何进一步信息,请致电010-82282777,联系人:高巍。
五、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NOTICE OF DEFAULT AND ACCELERATION》。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19-11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之进展情况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的前期信息披露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公告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下称: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提出了质疑,在随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出的两份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39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 第 244号)中也对该《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表示了关注。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5月8日及2019年5月11日在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回复中披露了《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公司与西单支行就该协议的沟通内容等信息。 公司已于2019年5月14日向西单支行发出《商务函》,具体内容见2019年5月16日公司发布的《关于〈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之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2)。
二、关于《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
2019年5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关于〈商务函〉之回函》,具体内容如下:
致: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落款日期为2019年5月14日的《商务函》,本支行已经收悉。本支行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贵司等成员单位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系各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依法签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议合法有效。
贵司《商务函》所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法而自始无效”等内容,与事实不符。贵司依法享有协议明确约定的权利,也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协议已明确约定成员单位退出的程序,如贵司要求退出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本支行将依法予以充分配合。
贵司作为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契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履约,依法、合规、真实、客观披露信息,以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特此复函!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
2019年5月17日
三、公司将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1、公司对西单支行的回函持有异议。公司将于近期对该回函作出正式回应。
2、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后续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轻对公司、债权人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推进此事项的进展,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19-111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全资公司Top Wise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Limited
被债权人提起清盘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清盘申请概述
近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查阅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下称:香港高等法院)网站(https://www.judiciary.hk/zh/e_services/e_hearing.html)得知,公司的香港全资公司Top Wise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Limited(智得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下称:智得国际)因无法支付到期债务,被债权人Standard Chartered Bank(Hong Kong)Limited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清盘。依据当地法律规定,香港高等法院将于2019年5月29日就智得国际清盘申请进行聆讯。
二、被申请清盘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智得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董 事:徐曙
公司所在地: FLAT/RM 19C LOCKHART CENTRE 301-307 LOCKHART ROAD, Wanchai, HK
注册资本: 162,003,634港币
成立时间: 2012年11月8日
经营范围: 预涂膜和光学膜的进出口贸易(据《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三、聆讯公告的主要内容
香港高等法院将于2019年5月29日就智得国际清盘申请进行聆讯。
四、对公司的影响
香港高等法院将于2019年5月29日就智得国际清盘申请进行聆讯,若智得国际最终被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宣告破产,智得国际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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