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深圳证监局24日晚间公告,2019年5月22日,证监会稽查总队工作人员在向深大通(维权)及实际控制人送达立案调查通知书、依法进行调查工作时,深大通及相关工作人员拒绝、阻碍调查人员依法履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大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对深大通提出以下监管要求: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对上述行为作出深刻反思与检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说明;公司应及时全文披露本决定书及上述专题会议的决议。(刘昌源)
责任编辑:王栋
相关专题:
深大通被调查后暴力抗法专题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