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5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汉森”)通知,新疆汉森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900,000 股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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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新疆汉森进行交易前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 124,709,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3%;本次进行交易的股份数为 5,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本次交易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汉森持有公司股票 118,809,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新疆汉森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国泰君安按照新疆汉森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等)归属新疆汉森;
4.待购回期间,新疆汉森可以提前购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约定禁止的情形除外;
5.购回期满,如新疆汉森违约,国泰君安有权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处置标的股份。
四、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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