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9年05月23日 05:41 中国证券报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9年4月1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在2019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是:以总股本613,364,3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00000元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其中需扣税0.892090股,不需扣税2.107910股;根据相关规定,转增来源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无需扣税,其他来源的,按转增股本面值扣税)(扣税后,QFII、RQR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11079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者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1.778418元;持有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0.88920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13,364,36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97,373,678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9日。本次送(转)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4.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增股份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18年度每股收益为:1.4267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

  公司证券部;联系人:彭仁宏  易学东。

  咨询电话:0791-88120789;传真电话:0791-8816023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限售股 分配方案 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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