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2019年05月21日 05:30 中国证券报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5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通知,获悉金圆控股与赵雪莉女士已于2019年0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19年05月07日,金圆控股与赵雪莉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01%)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赵雪莉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5月0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6号)。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19年05月17日,金圆控股与赵雪莉女士收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金圆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1,907,6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4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赵雪莉女士本次协议受让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5,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01%)。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04月04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金圆控股计划在自2019年4月4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两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60%)。

  2019年05月07日,金圆控股与赵雪莉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合同》,并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19年05月08日,金圆控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98,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7%)以9.4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赵雪莉女士,截至公告日,赵雪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9,898,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前后金圆控股与赵雪莉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

  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金圆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707,6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46%);通过持有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资产”)91.0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74,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7%);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98,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7%)。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金圆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1,907,6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45%),通过持有开源资产91.0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74,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7%)。

  截至公告日,金圆控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金圆控股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函告,获悉金圆控股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1,907,6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45%。金圆控股本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4,8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8%。截至目前,金圆控股累计用于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67,9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3.50%。

  三、备查文件

  1.金圆控股关于股票质押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14,150万元的价格收购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地处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已于2019年4月18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赣环危废临证字(2019)07号),核准经营规模为13.2667万吨/年。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于2019年05月20日在浙江省兰溪市与上饶县星灿环保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及陈奇峰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以14,150万元的价格收购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汇盈”)100%股权。

  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地处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已于2019年4月18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赣环危废临证字(2019)07号),核准经营规模为13.2667万吨/年。

  新金叶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上饶县星灿环保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江西汇盈99%股权):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茶亭产业园腾飞东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1MA37WKEX7C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奇峰

  成立日期:2018-05-11

  经营范围: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陈奇峰(认缴出资额1,100万元,占股55%),林贤育(认缴出资额860万元,占股43%),孙碧云(认缴出资额40万元,占股2%)。

  2、陈奇峰(持有江西汇盈1%股权),为上饶县星灿环保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上饶县星灿环保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与陈奇峰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江西汇盈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4MA362LE72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奇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06-26

  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环保科技技术研发、环保产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江西汇盈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04月30日,江西汇盈资产总额36,572.15万元,负债总额26,276.56万元,净资产总额10,295.60万元。

  3、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江西汇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收购方):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1(出让方):上饶县星灿环保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2(出让方):陈奇峰

  丙方(目标公司):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本次股权收购

  2.1标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出让方向收购方出售、收购方向出让方购买的股权为乙方1和乙方2分别持有的不附带任何权利负担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99%和1%的股权及全部股权权益。

  2.2 本次股权收购前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2.3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3、股权收购款及付款

  收购方依照本协议就收购出售股权应向出让方支付的股权收购价款总计人民币14,150万元(下称“股权收购价款”),其中,向乙方1支付的收购价款为人民币14,008.50万元,向乙方2支付的收购价款为人民币141.50万元。股权转让款甲方按五期向乙方支付。

  4、交割

  乙方应在收到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将目标公司100%股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下简称“交割日”),甲方予以配合。

  5、目标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

  各方同意,交割日后目标公司成立董事会,其中甲方控股股东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两名董事,甲方其他股东共同指定一名董事,由甲方委派。交割日后目标公司的监事和高管均由甲方控股股东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甲方委派。

  6、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损失、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一切费用。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当以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工商变更和交割的,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当以甲方已支付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通过控股子公司新金叶收购江西汇盈100%股权,新增13.2667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处置产能。江西汇盈投产后将与新金叶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提高公司在资源化综合利用领域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力争成为江西省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区域龙头,进一步深化落实公司环保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六、风险提示

  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仍可能存在管理风险、预期效益可实现性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5月21日

金圆 控股股东 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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