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15日 01:24 中国证券报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仁智             公告编号:2019-06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仁智    公告编号:2019-063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53),公司定于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瀚澧”)提交的《关于增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董事会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西藏瀚澧持有公司81,387,01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76%。提案人具备相关规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外,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本次会议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2019年5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5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5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198号A幢仁智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提案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7、关于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算并披露。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报告全文》、《2018年度报告摘要》、《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

  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

  6、登记时间: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 9:30-11:30  13:30-16:30

  7、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198号A幢仁智股份会议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苏芳

  3、联系电话:0577-8550 6669

  4、联系传真:0577-8550 6668

  5、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198号A幢仁智股份会议室

  6、邮政编码:325000

  七、附件

  1、2018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9”,投票简称为“仁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日期:

  ■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仁智     公告编号:2019-06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子公司”)经营需要,新材料子公司拟向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台农商行”)申请抵押贷款2,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经营需要,新材料子公司拟对上述贷款申请展期或新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MA624FM451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陈昊旻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住所:绵阳市高新区火炬西街南段6号

  主营业务:化工材料、改性塑料、塑料管道、复合管道及其他高新技术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材料子公司总资产7,293.54万元,负债总额4,875.74万元,净资产2,417.80万元,资产负债率66.85%。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42.97万元,净利润-34.0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新材料子公司总资产7,197.44万元,负债总额4,776.54万元,净资产2,420.90万元,资产负债率66.36%。2019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21.84万元,净利润3.10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新材料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根据新材料子公司与三台农商行拟签订的合同,新材料子公司拟对原贷款申请展期或新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一年,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新材料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本次担保有利于新材料子公司的业务经营。公司为新材料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9.33%,实际已发生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浙江 投票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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