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康得新在官网发布致全体员工信称,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次事件,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直接影响。
员工信称,事实上,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会是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自2月27日新一届董事会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在规范公司治理的道路上戮力前行。公司整体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康得新表示,时至今日,在张家港市、保税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董事会和管理团队竭尽全力,使得公司前期的问题正在逐步理清,并基本明确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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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康得)发布了2018年年报,显示其有122.1亿元现金存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会计师事务所及董事会成员都对这一真实性表示质疑,公司年报也被出具“非标”意见。百亿现金去向成谜,让市场一片哗然。当日,独立董事陈东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随后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ST康得说明存于北京银行122.1亿元的用途,并披露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署的现金管理协议。
5月5日,*ST康得董秘杜文静辞职。
5月7日,*ST康得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存放于北京银行的122.1亿元现金是为公司项目运营及海外并购作资金储备。*ST康得在回复中披露一则现金管理协议,显示其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均在北京银行设有账户。
5月8日,深交所再次给*ST康得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现金管理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协议是否导致康得投资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5月10日晚间,就公司122亿元货币资金相关问题,*ST康得回复了深交所的二次关注函。根据回复函,*ST康得称,由于公司无法核查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账户的现金流动情况,公司目前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康得投资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要求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向监管机构和市场公开联动账户的全部运行情况。
责任编辑:鲍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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