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 ○编辑 朱茵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截至4月30日,*ST毅达(维权)、*ST新亿、*ST华泽、*ST长生(维权)、*ST东南(维权)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证监会决定对5家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应当履行的基本法律义务。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上市公司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推动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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