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05月07日 01:32 中国证券报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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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10日下午14:30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20)登载于 2019年 4 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4、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19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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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对前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其中,前述议案 7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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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19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7、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函信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9年5月9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

  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19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狄旸/林信红

  电话:0599-2827451

  传真:0599-2827567

  E-mail:lkshdm@pclifecome.com

  2、会期预计下午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2018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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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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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19年5月6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5月9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附件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68

  2、投票简称:“绿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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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 至2019年5月1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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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进展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18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康(平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康平潭”)拟使用人民币4,600万元自有资金与隆裕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露共同投资设立福建平潭华兴康平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并签署基金合伙协议,绿康平潭为有限合伙人,该基金的管理人为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基金将重点投向高成长性的、具备较高投资回报潜力的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大健康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8-007号)。

  2018年2月6日,产业基金取得了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的营业执照(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8-007号)。

  2018年4月8日,产业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8-021号)。

  2018年4月24日,产业基金与福州拓新天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并完成了投资。产业基金以人民币2,500万元增资拓新生物,投资完成后,产业基金占拓新生物25%的股权(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8-043号)。

  2018年5月22日,产业基金与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东石河子安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了转让款,产业基金以人民币16,182万元获得嘉和生物5.22%股权(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8-049)。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产业基金增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绿康平潭拟以460万元对产业基金增资(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28),绿康平潭于2019年5月6日向产业基金支付了本次增资款。

  近日接到产业基金通知,产业基金已出资2500万元与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瑞盛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药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圣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益百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上海谷方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谷方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产业基金占上海谷方盟25%股权。

  二、各出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0003997Y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成立时间:1985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105961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哈雷路1111号1幢4层

  法定代表人:魏宝康

  经营范围:对化学药品(原料、制剂)、中药(中药材、饮品、制剂)、生物制品、抗生素、放射性药品、医药新技术、新材料、制药设备、药理、毒理、实验动物、诊断试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研究、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6202721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2年01月30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约路270号

  法定代表人:周旭东

  经营范围: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玻璃仪器、食品为主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药品(凭许可证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百货、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经营)、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化妆品、电子产品、化学产品、塑料及产品、电机设备及其零件、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设备、消毒用品的销售;保税区内仓储(除危险品)、分拨业务;商品展示,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商务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福建平潭华兴康平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1GGPR4L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8年02月06日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391(集群注册)

  执行事务合伙人:洪小芸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劵、保险、期货等需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深圳市瑞盛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YBY86H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8年01月15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8000号园博园东侧山海中心11H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文涛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5、公司名称:上海国药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0790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5年01月21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兴邦路755号2幢3层C区333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国药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名称:上海圣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98117077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2年06月08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5C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爱民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名称:上海益百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6N60G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8年09月06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599号1幢1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袁建鼎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除产业基金外的其他方及其股东均不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谷方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9UX4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02月0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599号1幢213室

  法定代表人:袁建鼎

  经营范围:医药科技、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采用MAH(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模式进行高端仿制药的研发、申报,并委外生产销售,最终实现产品的上市。

  上海谷方盟股权情况如下表:

  ■

  (二)行业相关情况

  过去我国实行药品批准文号与生产企业捆绑的模式,仅允许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方可生产该药品。这主要是由于过去我国以仿制药为主,药品市场发展较为落后的历史条件决定。在实践中,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无法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新药研发机构获得新药证书后只能将相关药品技术转让给药品生产企业,这不仅容易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而且极大地阻碍了科研人员、研发机构进行药品创新。与之相反,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地区均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该制度采用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允许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证明文件的持有者,即药品生产企业、研发机构或者科研人员)自行生产药品,或者委托其他生产企业生产药品。为了鼓励药品创新、提升药品质量,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6月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等10个省(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试点时间自2016年6月至2018年11月。

  目前,各试点省市积极推进持有人制度试点,2017年4月20日,浙江医药的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成为全国首个创新药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品种。未来MAH模式将可实际地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实现药品产业的专业化分工,从而缩短创新周期、释放创新热情。此外,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也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所必须的配套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企可将其品种委托给其他企业生产,保证药品供给不致短缺。总体而言,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增强了研发机构、科研人员、创新药企及优质仿制药企在药品生产市场上的议价能力,可有效促进创新,提升药品质量。

  四、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方出资情况请参见本公告“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各方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各方投入上海谷方盟的50%出资(认缴出资额的50%)应于上海谷方盟工商注册登记完成后,上海谷方盟董事会发函通知各股东出资30日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指定账户,剩余部分作为第二期出资在上海谷方盟成立满2年之内到资,具体出资时间由上海谷方盟董事会发函通知各股东出资。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对外投资项目,属于产业基金的正常投资经营行为,产业基金产生的投资收益可以为上市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的需要,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MAH(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运行的风险,主要包括:1、持有人对受托人是否有效监督;2、能否找到合适的受托人;3、能否及时报告不良反应;4、两票制对MAH在实施中的要求等。MAH运行的风险有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经营与收益产生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六、备查文件

  《上海谷方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绿康生化 投票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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