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年05月07日 01:30 中国证券报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激励员工预案的议案》,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激励员工的预案〉的议案》,并相应经2018年10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2018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于2019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125,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价为29.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81,018.6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以及《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价格的要求,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2018年11月21日(首次回购)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2,178,784股(2018年11月21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39,881,400股的25%(即9,970,35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回购情况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启明星辰 回购 信息技术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6-11 元利科技 603217 54.96
  • 06-11 松炀资源 603863 9.95
  • 06-04 卓胜微 300782 --
  • 06-04 国茂股份 603915 --
  • 06-03 红塔证券 601236 --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