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2019年05月07日 01:29 中国证券报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7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刊登《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5),原持有本公司股份132,838,8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3%)的股东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887,13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华人寿《关于鸿达兴业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国华人寿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华人寿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稳定发展。公司在做大做强氯碱业务的基础上,推动氢能源综合应用、土壤改良、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塑交所电子交易等业务的发展,目前已形成“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交易所”四大业务协同发展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国华人寿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国华人寿出具的《关于鸿达兴业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8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6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5日披露《回购报告书》(临2018-099)。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刊登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临2018-106),分别于2018年9月4日、10月10日、11月3日、12月5日、2019年1月4日、2019年2月12日、2019年3月5日、2019年4月3日刊登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116、临2018-127、临2018-137、临2018-155、临2019-002、临2019-018、临2019-026、临2019-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362,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75%,最高成交价为3.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68,985.3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按照《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8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期间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78,463,400股。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178,463,400股的25%,即44,615,850股。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3、公司按照《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回购价格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将按照《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根据后续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9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8月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7月21日披露《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公告。2018年9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临2018-118);2018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员工持股计划基金合同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临2018-128);2018年11月6日、2018年12月6日、2019年1月4日,公司分别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139、临2018-157、临2019-001);2019年2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暨延期实施的公告》(临2019-015);2019年3月6日、2019年4月8日,公司分别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7、临2019-03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实施工作正在按计划积极推进中,目前正在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款缴纳等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将全额认购由管理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通过有关规定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继续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工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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