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9年第1季度报告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9年第1季度报告
2019年04月19日 04:55 证券日报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9年第1季度报告

  

  2019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A: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是“按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

  2、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B: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是“按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7月7日至2019年3月31日)

  1、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A

  2、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B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办法》,通过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投资和研究方面,本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公司的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风险管理部通过对不同组合之间同向交易的价差率的假设检验、价格占优的次数百分比统计、价差交易模拟贡献与组合收益率差异的比较等方法对本报告期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于场外交易,还特别对比了组合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的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对手,判断交易是否公平且是否涉及利益输送。

  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办法》,明确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1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一季度以来,中国经济仍然在底部运行,社融数据出现底部企稳迹象,但实体主动融资需求仍然较弱,内外需均有走弱压力,短期还难以扭转经济惯性下行趋势。通胀方面,猪肉价格上涨,但缺少工业品价格的共振,CPI仍处于偏低水平。预计未来宽信用和宽货币的政策基调仍将持续。

  2019 年初至今利率债市场进入震荡期,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16BP,10 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6BP。曲线进一步陡峭化,10年国债期限利差 63BP,10 年国开债期限利差103BP。信用债收益率呈现震荡,但整体仍呈下行趋势。一系列缓释信用风险的政策相继出台,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修复市场对于信用风险的偏好,但违约及信用事件仍有发生,信用利差震荡下行。中短久期债券等级利差继续回落,而长久期信用债等级利差一直未有明显压缩,总体来看期限利差持续走扩。

  报告期内,基金操作以流动性管理为首要目标,合理控制组合久期,在春节、季末等资金面出现波动时,积极利用回购、存单、存款等工具增厚组合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A类产品报告期内净值表现为0.59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0.0863%。

  本基金B类产品报告期内净值表现为0.65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0.0863%。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5.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超过240天的情况。

  5.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本基金通过每日分配收益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1.00元。

  5.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18上海银行CD312(111816312.IB)的发行主体上海银行(601229.SH)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形。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在2018年11月2日和2018年10月8日发布了两份“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经查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2017年对某同业资金违规投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合规性审查未尽职,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违规向公司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而受到上海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合计处罚款1591460.03元。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上述公开谴责或处罚不会对该券主体的信用资质构成影响,因此不会影响上述证券的投资价值。

  5.9.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8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成立公告;

  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

  定期报告;

  其他临时公告。

  8.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中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基金发售公告和基金成立公告均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定期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本基金管理人住所地址为:中国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8.3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均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进行查阅,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查询网址:www.swsmu.com。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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