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年02月13日 01:55 中国证券报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4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2月12日以公司会议室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2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黄炳亮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04.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2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马向东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04.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募集资金现金收益,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也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6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2月1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2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5,738.29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募集资金现金收益,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也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承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7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804.33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先期投入,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适当自筹资金安排项目进度,如果自筹资金来源于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前该项目的银行借款。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2月12日出具了《关于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37110001号),截至2019年1月9日,公司以银行借款方式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804.33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804.33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先期投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2月12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37110001号《关于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了公司资金的利用率,可以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早竣工并投入使用,极大的缩短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降低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自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账至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此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后,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使用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建设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出的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可用于公司其他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公司资金效用,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04.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即2019年1月9日)未超过6个月。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

  六、备案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8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2月1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2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5,738.29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分别以全票赞成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的情形;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12个月;截止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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