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良:市场监管不完善全流通就无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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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17:30 新浪财经 | |||||||||
胡良 股市实现全流通后,不仅国有股股东虚位以及一股独大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而且大股东操纵市场股价的冲动更加强烈。因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包括高管)具有天然的信息优势,掌握并可操纵公司的内幕信息。其实,在股权分置时期,他们也并不是根本不关心股价,内幕交易(例如:暗中和庄家勾结)的行为也大量存在。由此可见,股权的全流通解决
第一、建立证券信用是关键 健全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良性的立法、司法环境,重构社会信用体系,恢复证券市场的公信力是关键。目前证券市场上大股东(股改后成为天然的庄家)、机构投资者、经营高管和中介组织的信用严重缺失。当欺诈收益大于道德收益时,道德风险将必然发生。从经济学理论分析,由于信誉的缺失和欺诈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太小而形成了有损中小股民的激励机制。 第二、监管模式完善是必要条件 首先,必须进行监管理念的创新。通过建立动态的风险监管机制,实现,事后发现向事前预警、事后检查向事前监测、事后纠偏向事前防范转变;持续不断提高风险监测、识别和化解等能力,从而有效地管理风险。此外,一方面要以全球化的视野借鉴国际通用惯例进行监管;另一方面,要立足国内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实施监管。保持监管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预见性,以确保市场公平、公正、高效、透明。可以说,没有充分保护中小股民利益的股市,就不是一个真正的股市。 第三、监控股票价格操纵行为是核心 操纵股票价格是最常见(也是最具破坏性)的市场操纵行为。而且,其事后的认定非常困难,对证券市场造成的损失巨大。因此,必须对股票价格操纵行为进行事前预警并给予防范;只有这样,才能使监管效果最有效并大大降低监管成本。如何建立和维护投资者对证券流动性的信心,使公司的成长性与高流动性(包括高分散性)达到对立统一,关键是如何借助各种金融制度把各方的利益合理分配在不同的时点上。 从理论上分析,时间和利益是可交换的,两权分立的原理可以借鉴。以下是一个具体的建议,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这就是通过监管公司大股东(包括高管)的持股数,监管大股东(包括高管)增持(或减持股票)的价格。具体来说就是明确规定,大股东(包括高管)增持(或减持)股票前,必须通过媒体预先公告。例如,大股东(包括高管)预先公告,在公司股票处在某个价位以下的条件下,在T+N时间内,计划增持多少股。公司股票处在某个价位以上的条件下,在T+N时间内,减持多少股。让广大的中小股民有明确的价格预期(价格信息是最重要的信息)和时间预期,从而有效地避免大股东(包括高管)操纵股市的行为。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82628888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