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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内部治理再添新规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 01:17 新京报
《证券公司章程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布,规定独董人数不少于董事总数四分之一 本报讯(记者 张羽飞)为进一步引导证券公司规范运作,完善证券公司内部治理机制,证监会昨日公布了《证券公司章程指引》(征求意见稿)。其中在证券公司内的独立董事制度方面,特别指出独董人数不得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四分之一。 此外内部控制失效的监控问题,在《证券公司章程指引》中再次得到强化,要求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并实行内部稽核制度。据证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对全国30家问题证券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其中绝大多数公司已遭关闭或撤销,而今年下半年才被托管的天一、中富及巨田证券三家目前尚未被撤。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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