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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其中谋划重出江湖 生活秘书为其出狱奔走六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 18:48 新京报

  

牟其中谋划重出江湖生活秘书为其出狱奔走六年

2000年5月30日,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图/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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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审申请已提交,正在等待批复,最高法原指导办案员称翻案机会不大

  66岁的牟其中在狱中谋划“重出江湖”。2000年,牟其中因信用证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

  沉寂6年之后,牟其中正在为走出监狱做准备。整个计划来自两方面,申请保外就医和申请再审。作为曾经名噪一时的企业家,牟其中能否如愿。

  牟其中信用证案件,从1997年8月的湖北中行民事起诉开始,历经民事开庭、刑事一审、二审、民事一审、二审、再审、延期,至今已快10个年头。牟其中信用证特殊在哪里,牟其中还有翻盘的机会吗。

  申请保外就医

  2006年9月,牟其中向司法部门提出了关于保外就医的申请。

  保外就医系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服刑者若要获得保外就医,其身体情况和服刑情况必须符合有关条件。

  司法部随后组织审查。10月12日,湖北监狱局管理中心

医院(湖北楚桓法医司法鉴定所)曾对牟其中进行身体检查。

  2006年11月3日,司法部门作出了答复。其中,对于牟其中的身体情况的描述是,牟其中身体情况一般,平常有门诊情况,但近年来没有住过院。

  司法部最后表示,依据司法部、最高检和公安部文件规定,牟其中目前的病情不符合罪犯保外就医条件。

  司法部回函显示,2003年5月28日被湖北省高院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2005年12月20日被湖北省高院再度减刑1年零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以此计算,牟其中的刑期已经减至16年零9个月。

  “保外就医只是基于老牟目前的身体状况,我们做的一个基本的努力,毕竟他已被关了近八年,年龄又大了,最根本的方式还是要依靠牟其中案件的再审。”2006年12月7日,牟其中诉讼代理人夏宗伟接受了记者采访。

  整整6年,这个瘦削的女人———牟其中生活秘书,一直不断为牟奔走。

  2006年9月,夏宗伟辗转联系到北京某人大代表,向他递交了关于牟其中案的一些材料,请求他帮助反映和推进牟其中案再审。

  2006年11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给该人大代表发来回函,表示由他转交的牟其中要求再审的来信,已经转交到最高法办公厅处理。

  牟其中诈骗罪被判无期

  1994年,美国《福布斯》杂志将牟列入当年全球富豪龙虎榜,位居中国内地富豪第四位。1994年以后,又在国内先后获得“中国十佳民营企业家”、“中国改革十大风云人物”、“中国商界十大风云人物”、“百名优秀企业家”、“中国知名企业家”等称号,名噪一时。

  牟其中2000年8月终审被判入狱时,刑事判决书中认定,1995年初,国家实行紧缩银根的政策,南德集团在银行的贷款渠道被堵死,而前期贷款陆续到期,加之经营卫星业务急需继续投入大量资金,作为集团总裁的牟其中多次在集团开会强调,广开门路融资,包括用信用证的方式。

  2000年6月,经夏宗琼介绍与湖北省轻工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轻工)离职人员时任澳大利亚澳华公司经理的何君相识,共同策划利用湖北轻工采取假进口贸易的方式,对外循环开立180天远期信用证,由何君负责联系在境外贴现。经何君联系,牟其中代表南德集团与湖北轻工签订了金额为1.5亿美元的外贸代理进口货物协议。

  至1996年8月21日,南德集团编造进口货物协议,通过湖北轻工从中国银行湖北分行对外开立180天远期信用证33份共8千余万美元,在香港渣打等银行议付信用证33份,从湖北中行非法获取资金达6.2亿余元,并造成了2.9亿余元的经济损失。

  因此2000年5月3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南德集团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牟其中作为法定代表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南德集团、牟其中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2年8月,湖北高院维持原判,牟其中随后服刑至今。

  再审等待批示

  1997年6月,湖北中行提出民事诉讼,将湖北轻工、贵阳交行、南德集团三家单位一同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但贵阳交行提出该案涉及刑事犯罪,于是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1998年3月民事审判被中止。牟其中案刑事部分结案后,2001年11月27日,民事部分恢复审理。

  2001年12月30日,随州中院一审宣布湖北轻工赔偿湖北中行损失,作为担保方的贵阳交行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南德的问题,判决书中认定:“鉴于南德集团与原告之间无直接的信用证法律关系,故对南德集团应承担的责任,本案中不予处理。”

  比较刑事与民事判决书,其中一个关键的事实认定分歧是,刑事判决书中认定,“1995年7月,被告人牟其中以南德集团法人代表的身份,与湖北轻工签订了代理进口货物总金额为1.5亿美元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民事判决书则认定,“南德集团与湖北轻工之间就该单信用证的分代理进口协议,在湖北轻工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并不存在,而是因1996年8月武汉市公安局已对湖北轻工骗开信用证套汇的有关情况开展调查时,为逃避处罚,南德集团应湖北轻工要求而于同年9月底补签的。”

  “民事、刑事判决自相矛盾,我们希望两方面都能再审,弄清真相。而且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先刑事后民事’”夏宗伟说。

  2002年7月湖北高院民事二审后,贵阳交行不服判决再次申请再审,11月,最高院指令湖北高院另组合议庭再审。

  2004年3月17日,湖北高院通知南德集团3月30日开庭再审民事部分。

  2004年3月22日,夏宗伟提出,鉴于刑事、民事判决严重矛盾,申请中止民事审理并转入刑事审理,先启动对刑事判决的再审,然后再进行民事再审。

  “但2004年3月26日通知延期开庭,至今仍无下文。”夏宗伟出示法院通知并表示。

  2006年7日28日,湖北高院有关人士告知夏,牟其中案再审的申请已经报请最高法,正在等待批复。

  2006年12月21日,湖北高院刑厅法官对记者表示,“没有听说牟其中案最近可能再审的事,对于该案再审问题,我们已经向上面汇报了,正在等待批示。”

  办案员首次解说该案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宣东,1999年起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庭法官,2000年以最高法指导办案员的身份参与处理南德信用证诈骗案,2002年12月离开最高法。

  2006年12月21日,他首次就牟其中案接受媒体采访,就外界对牟其中案的一些疑问做出解答。

  宣东翻阅了牟其中诉讼代理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后表示,“目前我没有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我仍认为牟其中为解决资金问题,虚构国际贸易骗取信用证。符合刑法195条第三款骗取信用证之规定,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我个人认为,目前再审的条件还不太成熟,即便再审,翻案的可能性不大。”宣东说。

  “宣东的所有分析都是建立在南德委托了湖北轻工从事假进口的基础上的,可是民事判决否认了这一事实,哪个才是对的?法律终有定论。”2006年12月23日,夏宗伟说。

  宣东强调,本案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关键的问题并不是过多关注实施者构不构成犯罪,而是作为策划犯罪者的牟其中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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