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万新在武汉受审 德隆案开始走向终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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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 12:00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黄利明 薛惟中 武汉报道 2006年1月19日,武汉,风雨雪粒夹杂。 武汉中院的很多员工在早晨六点就开始了他们这一天的工作。这是德隆“主案”开始审理的第一天。这样的忙碌持续到了1月20月下午6点。原定四天的庭审在此刻告一段落。
当日,法院并没有明示宣判日期。 此前的半年,德恒证券、中富证券、伊斯兰信托、南京大江国投、金新信托都已经相继进入审理阶段,现在,随着唐万新和其他人的庭审结束,德隆案开始走向终局。 公诉书 唐万新,这位曾经掌控着国内近千亿元金融证券资产的德隆总裁,和他手下的六名高管以及三家法人单位: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和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出现在被告席中。 作为一个牵涉全国20多个省市、2500多家机构、32000多名个人的迄今为止国内最大的金融犯罪案件,唐万新和其他一起受审人的相关案卷多达900多卷。 他们分别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其中一名自然人被告杨利还涉嫌挪用资金罪。此前,唐万新还涉嫌非法经营罪,但在最终起诉书中被删掉。 根据检方公诉书,1997年3月以来,德隆利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委托理财资金,使用24705个股东账号长期大量买卖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A股票,最高持仓比例高达91.5%以上,通过自买自卖非法获利98.61亿元。 但由于上海友联组织金新信托、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大江国投伊斯兰信托等公司采取承诺保底和以22%至1.98%不等的固定收益率,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50.02亿余元人民币,最终导致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172.18亿余元。 其实,在2000年年底,德隆就已经出现41亿元的资金兑付危机,但其通过做大盘子与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坚持到2004年4月,最终随着德隆“老三股”的暴跌,德隆危机全面爆发。随后,德隆被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全面托管。 19日的庭审现场,唐万里以被告家属的身份出席旁听。虽然身兼两家法人被告新疆德隆和德隆国际的法定代表人,但唐万里并没有出现在被告席上,也不是诉讼代表人,在整个起诉书上也未被提及。 否认罪行 在19日的审理中,站在被告席上的唐万新表情平静,口齿清楚,思路清晰。公诉人首先对唐万新讯问,对起诉书中所列事实是否认可。唐回答说,对该事实都予以承认。 但对于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自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唐万新表示,自己是决心化解金新信托的委托理财危机,出发点是本着归还债务的,不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而对于操纵股价的指控,唐万新称,在德隆相关机构使用的几万个股东账户中,极少有同一个账户的自买自卖,每个账户的持有期都在半年以上,甚至长达四五年。是看好公司的基本面进行的长期投资,与一般“做庄”有所区别。 对于此次庭审,唐万新的法律智囊团们显得比较乐观,有律师指出,这一次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作无罪辩护,操纵股价预期三年刑期,那么唐万新的总体刑期就不会太长。 其实,在去年11月3日,唐万新的智囊团曾上书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唐万新等人以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进行理财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陈述了四条理由予以解释。 但此前,德恒证券等高管已经被法院认定此行为有罪并进行了判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