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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62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伊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1.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021.1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9月29日全部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8号《验资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来伊份进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现就2018年度对来伊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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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来伊份2018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对于来伊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来伊份自2018年1月1日至本报告出具日的信息披露文件及保荐机构的审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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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来伊份在2018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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