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763号文《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956,603.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043,396.2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7CDA502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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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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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5月21日经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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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9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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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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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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