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04月25日 07:14 证券日报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9-020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29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700,9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9,595,1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4月13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32.63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1.3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672.2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77.79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2,365.0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于2017年4月13日,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情请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本数,可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针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和《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到期赎回全部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410号)。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八、专项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11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九、上网公告文件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410号)。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智能分组网络产品产业化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015年至2024年,该项目正常年收入为78,839.89万元。其中正常年指2020年。

  注2:融合通信增值运营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015年至2024年,该项目正常年收入为57,414.70万元。其中正常年指2020年。

  注3:物联网及工业云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015年至2024年,该项目正常年收入为35,458.56万元。其中正常年指2020年。

  注4:根据2019年2月15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分组网络产品产业化项目”、“融合通信增值运营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物联网及工业云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资金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12,721.93万元用于新设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其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9,643.11万元(考虑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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