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8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19年4月19日披露《2018 年年度报告》,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相关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将延期至2019年4月27日。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9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力帆中心2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牟 刚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7人,出席12人,董事陈卫、陈巧凤、尹索微、陈雪松、李明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庹永贵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对内部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新增债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2-3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陈雪松、汤晓东,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中。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项瑾、田无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0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19 年4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8.24元,涨幅10.01%,静态市盈率为58.86,滚动市盈率为69.86(截止2019年4月17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与武汉泰歌氢能汽车有限公司及重庆地大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该项目后续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因素。
●根据公司2019年3月19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显示,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43.00万元,同比增长48.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4,275.93万元,同比下降990.57%,存在一定的业绩波动风险。
● 公司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股票已连续两个交易日(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市盈率水平较高
2019 年4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8.24元,涨幅10.01%,静态市盈率为58.86,滚动市盈率为69.86(截止2019年4月17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 (www.csindex.com.cn)查询到的2019年4月17日数据显示,本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的对比情况如下表:
■
二、氢能源项目后续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因素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与武汉泰歌氢能汽车有限公司及重庆地大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该仅系各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有关具体合作项目亦存在不确定性,仍需各方进一步协商,在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确定且相关合同签订落实前,不会对本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在能否申请进入国家氢能乘用车公示目录、能否达到量产状态等方面尚存在一定不确定因素。
三、业绩波动风险
根据公司2019年3月19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显示,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43.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4,275.93万元,同比下降990.57%,存在一定的业绩波动风险。
四、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并未发生重大调整,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2、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除已披露公告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上涨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五、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六、相关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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