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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之惑:谁来守卫新制度的城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 16:18 中国经营报

  江海波

  《劳动合同法》注定要触动这个时代的隐痛。效率与公平,孰轻孰重?这个让人左右为难的命题,其实并不适合用非此即彼来回答。

  张茵女士在两会上提出废除《劳动合同法》里关于无固定限期劳动合同条款的建议,立即引火上身,招致“富人阶层利益代言人”的称号。张茵说,自己的企业并不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她只是为这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处境感到担忧。

  而此前,香港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就在其博客中撰文反对《劳动合同法》,认为新劳动法“维护懒人”、“把经济搞垮”,其“出位”观点引来了网友的热议。有关劳动专家看不下去,直指张五常的“错误认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对违法用工企业的姑息造成的,今后不能再让这种为了发展经济而牺牲国家尊严的情况继续发生。

  笔者在此无意参与众说纷纭的是非辩论,只想理清一下《劳动合同法》出台当下的国家产业背景,追问一下新法执行之困。

  应当承认,张茵说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危难处境是一种客观现实。这就是我们的国家经济列车,长期以来在一种高度依赖低成本维持的轨道上高速运行。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珠三角制造业,这个一路高歌猛进的“世界工厂”,会突然遇到这么大的麻烦:劳动力、土地、能源、基础物资等价格一路攀升,优惠政策逐渐消失,甚至最近,美国次级债危机也不期而至,这一切,就如同电影《完美风暴》里的情景,各种不利的经济“气象”向中国的制造业上空席卷而来。

  而就在此时,社会各界对珠三角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关注与呼声亦日趋急迫,并开始引发对劳工权利的关注,替代对劳动者权利关照不足的《劳动法》的《劳动合同法》亦在这个背景下应景出台。

  笔者认为,剔除没有考虑历史局限性的条款,只要没有给企业用工成本造成大跃进式的增加,这部新劳动法的绝大多数立法用意是应当予以积极肯定的。但是,从笔者对珠三角的一些政府部门的了解来看,这种期待却很可能会落空。因为,相当一部分法律的守护者,如某些劳动部门、司法部门已然成了企业的利益代言人。有人一针见血的指出,企业是政府的纳税大户,不少劳动、司法部门一屁股直接坐到了劳方的对立面。

  事实上,不少政府部门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劳工使用单位,如环卫部门。在广东省中山市,笔者有不少老乡在这个城市做了10多年的清洁工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前夜,为这个城市付出了人生最宝贵的时间的可怜农民工们,工龄被全部清零。而类似的情况,在广州的环卫部门亦曾发生,也被此间媒体曝光过。

  笔者觉得,政府部门在劳动合同法的追溯问题上,有能力严格做到一个法律的守卫者。因为政府部门的用工,本身花的是纳税人自己的钱,不应该存在成本的路径依赖和锁定问题,如果不是部门利益“私有化”,完全可以做到充分追溯这些农民工应有的权利。但是,作为制度守护者的某些政府部门,让人失望了。

  “制度是一座城堡,设计得再好,如果没有合适的卫兵去守卫就成了虚幻的、空洞的残垣。”经济学人的这个比喻,可谓饱含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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