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谁控制冯明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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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 17:39 《财经》杂志 | |||||||||||||||||||||||||||||||||||||||||||||||||||||||||||||||||||
如果以冯明昌为中心人物描述整个骗贷案,最终根本无法拼合出完整的历史记录 广东南海的“74亿骗贷案”,系属年来最引人关注的经济案之一。最新消息表明,此案在纪检和监察部门层面已基本查结,80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从1月17日起,冯明昌等涉案犯罪嫌疑人亦在广东佛山区有关法院接受公开审理,司法进程加速。
因为事件处理较为透明,特别是法庭审理公开,我们得以对此案知之更详。不过,对众多犯罪嫌疑人的审理才刚刚开始,从法庭激辩至深夜的情形,即可想知案情的复杂。由于审案头绪繁多,人们在莫衷一是时,很容易把目光投向出面骗贷的冯明昌本人。我们则认为,千头万绪之中,此案的关注点应十分明确,就是回答一个最基本的问题:谁控制冯明昌? 这并不是凭空提出的问题。审计署在最初对外介绍冯明昌案时为简略见,将此案说成“74亿骗贷案”。其实,早在2003年春夏审计人员进入调查时即已发现,此案所涉借贷总额在百亿元以上,涉及八家金融机构和南海市财政资金,“74亿”只是最大债权人工商银行一家的贷款额。也是在审计部门调查时,整个借贷过程与资金流向已相当清晰:骗贷操作由南海市财政局官员坐镇华光公司掌盘,百亿资金中绝大部分划往境外,相当一部分填了南海市政府早期在香港进行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投机的资金黑洞。 冯明昌本人当然不是无辜的羔羊。在以“华光系”名义向银行及南海财政借出的资金中,有少量由冯个人提为现金,华光资产也在冯氏夫妻个人名下。但是,从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一批国有金融机构和南海财政骗出上百亿资金,需要复杂的谋划和庞大的资源;以这类资金中之一部分到新西兰、马来西亚买下山林,并以此为名向银行索要大得多的信贷资金汇出境外,还需要极高的想像力、表述力和运筹能力。凭“卖鱼佬”出身、小学文化的冯明昌一人之力,绝难完成如此规模的罪案。大量事实显示出南海市政府官员在此案中的主导地位,如果以冯明昌为中心人物描述整个骗贷案,最终根本无法拼合出完整的历史记录。 其实,最早的审计人员即已发现这一事实。《财经》、新华社“新华视点”和《中国审计》杂志在案发后的深入报道,即清晰地表明这一点。如今,随着此案通过司法程序一一审判,大量证人证言、当庭辩论会使整个事件更为详尽完整地展现出来,也会提供新的线索和问题供人们调查思考。“谁控制冯明昌”最终将水落石出(参见《财经》杂志2004年7月15日封面文章《谁控制冯明昌》、2003年12月5日《南海华光40亿贷款迷局》)。 当前很多人关心经济腐败罪案,最关心的是上涉哪一级高官,或是能打到什么样的“老虎”。我们在这里提出“谁控制冯明昌”,必有许多人做如是想。其实,此次冯明昌案牵涉的官员无论纵向横向,均已人数甚广;或有暂时逍遥法外者,最终也只能去领教天网恢恢的铁律。因此,我们强调“谁控制冯明昌”,主要的已不是针对人,而是针对事件和机制,主张准确地分析此次经济罪案的模式,实证地展示其制度本源,务实地吸取经验教训。洞悉昨日,警示明天。 以这种思路和诉求,其实可以比较容易地发现,此番南海骗贷罪案的确是围绕一个私营业主冯明昌发生的案件,但冯明昌本人并不是现在有媒体凭庭审片断所拼接出的“权钱交易链”的主导者。这个官商勾结的真实故事,不是贪欲横流的冯明昌每天处心积虑思考如何贿赂官员的故事,甚至不是官员意欲寻租向冯明昌索贿换权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本是当地政府一方,操作者正是当地财政局并具体至其副局级官员长驻华光负责财务;其行事模式,完全是以“官”为主以商为帜、谋划周密、胆大妄为、名为“小公”实图私利的复杂模式。与我们已经熟悉的官商勾结的模式,例如金融学者谢平和陆磊的研究曾经总结出的“警匪一家”和“逼良为娼”的模式相比,南海骗贷案更恶劣也更危险,正以一种极为严峻的方式暴露了目前制度建设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对于推进改革与防腐反腐均具有启示性。这正是我们需要还原真相的原因。 去年7月,就在《财经》以封面位置刊出长篇调查报道《谁控制冯明昌》之时,我们即在本栏提出关于“‘官商勾结’与民营经济”的思考。此次重思冯明昌案的教训,我们更加痛感从制度上避免民营资本成为官僚资本的代理至为重要。既然“三个代表”已经写进了宪法,并且民营经济的健康成长直接关乎中国经济的成功转型,无论如何,我们期待着不要出现越来越多的“冯明昌”。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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