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张庆龙 前日晚11时10分,备受关注的冯明昌贷款诈骗案(详见本报1月17日报道)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冯明昌被控三宗罪
佛山市检察院指控冯明昌3项罪名。一是指控冯明昌通过利用一个多年停止经营的空壳
公司,虚构成年营业额达30多亿、利润有3亿元的公司,以假造财务报表和分作内账和外账及夸大抵押物价值等手段,向银行方面申请巨额贷款,造成银行20多亿元的巨额资金无法追回。
二是指控冯明昌对银行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人员行贿多次,其中有一笔行贿的数目就多达3100多万元。
三是利用银行贷款的“利息差”,对南海工商银行进行单位行贿,数目多达4500万元。
冯明昌指贪官主动索贿
针对检察院的指控,冯明昌只承认自己犯错,但对所控贷款诈骗罪拒不承认。
对检察院所控行贿罪,冯明昌归结为一些贪官污吏主动索贿,他是在经营环境不好的情况下,又不敢得罪这些官员,才被迫行贿。公诉人则当庭驳斥冯明昌:“既然是被逼迫的,之后主动行贿的事实怎样解释?”
冯明昌在法庭上表示了对“8·06”专案组工作人员的感谢。他说专家组的工作人员就像是医生,而他自己就是一个病人,专案组的工作人员对待他非常富有人情味,嘘寒问暖,“非常的人性化”。而他辜负了家人和公司员工对他的期望。
庭审原计划进行3天,至昨天结束。法院根据庭审的情况,决定连夜继续开庭,并提前于前晚结束庭审。据一名现场的法院人员介绍,这种夜审案件并不多见。由于案情影响较大,不少群众和冯明昌原公司的多名职员及其家属都赶来旁听。
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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